关于原上海市政法人才培训中心(上海市涉外法律人才培训中心)注销登记的公告 (2024-11-11)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本市司法行政系统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市委编委〔2022〕8号)精神,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上海市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经举办单位同意,我单位拟向上海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
特此公告。
上海市政法人才培训中心
(上海市涉外法律人才培训中心)
2024年11月11日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本市司法行政系统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市委编委〔2022〕8号)精神,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上海市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经举办单位同意,我单位拟向上海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
特此公告。
上海市政法人才培训中心
(上海市涉外法律人才培训中心)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