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关于规范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专项行动问题线索反映渠道的公告 (2025-10-09)

  根据司法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规范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就专项行动期间(即日起至2025年12月底),我市问题线索反映渠道公布如下:

  一、线索范围

  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某些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假借律师名义进行诈骗、招摇撞骗以及虚假宣传、虚假承诺等违法犯罪问题。

  二、反映渠道

  (一)热线电话

  市司法局:021-64741966

  (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21-12315

  (二)电子邮箱

  sfjgfc@shanghai.gov.cn

  三、相关要求

  请如实提供相关问题线索、具体事实、证据材料等,并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虚构和夸大事实,不故意捏造和诬陷他人。反映问题线索的人员信息、问题内容等将严格保密。

 

  上海市规范法律咨询服务机构

  专项行动工作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