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司法局委员会关于十二届市委第六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6-10-13)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4月28日至6月27日,市委第七巡视组对市司法局党委进行了巡视,并于12月18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党委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工作情况

  1.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整改合力。局党委书记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始终把推动巡视整改落地见效作为自身和局党委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巡视反馈后,及时主持召开专题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书记陈吉宁在市委常委会听取第六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在年初召开的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局党委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多次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部署推进,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巡视整改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组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牵头梳理、认领巡视反馈问题,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真认账真反思推动真负责真整改。

  2.强化责任担当,统筹推进落实。局党委书记切实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视整改负总责,牵头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担任组长,自觉做到“四个亲自”,牵头定任务、明责任、严要求,推动巡视整改走深走实、见行见效。坚持“新官理旧账”,带领班子成员以刀刃向内的勇气,诚恳、全面接受巡视指出的各项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并抓好整改落实。推动建立每月一调度、重要问题即时研究的整改督办机制,每月带头向党委汇报分管领域整改进展情况,检查整改进度、评估整改成效,并就持续抓好巡视整改提要求、明方向。集中整改期间,共主持召开党委会、领导小组会、巡视整改专题会等12次,研判整改情况,调度资源力量,协调解决整改中遇到的各类裉节问题,确保整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和标准要求有序推进。

  3.聚焦重点难点,全力攻坚突破。局党委书记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牵头领办全面依法治市、新兴领域立法、涉外法律服务等多方面重难点任务,特别是上海司法行政领域面临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如执法司法协调难、涉外法律服务提升难、法治“最后一公里”畅通难等问题,指导推动形成针对性、系统性解决方案。对于市司法局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主动与相关单位、部门协调推动,切实以关键难题的破解带动全局工作提质增效。坚持深入一线、直面矛盾,集中整改期内前往东方公证处、上海仲裁委、上海国际经贸仲裁委、上海东方国际商事调解院、市律师协会、部分区局和基层监所开展实地调研。同时,全力支持驻局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执纪,以严的基调压实整改责任。

  (二)党委巡视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系统谋划推进。局党委严格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及由分管局领导牵头负责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工作专班,统筹推进中央、市委巡视整改。将坚决落实中央、市委巡视整改纳入2026年上海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局党委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以及局党委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工作方案,并作为重点督办任务。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按照“四个融入”的要求,研究制定巡视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间表、任务书和路线图,确保整改工作方向明确、路径清晰、责任到人。驻局纪检监察组、局政治部门在抓好具体整改任务的同时,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监督责任,对重点单位和部门整改情况开展督导检查,防止出现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情况,确保整改严肃性。

  2.压实整改责任,狠抓整改落实。局党委建立巡视整改责任机制、督办机制、报告机制和结项审核机制,将巡视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为47个具体问题,研究制定222条整改措施,逐条明确分管局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全链条压实整改工作责任,构建齐抓共管、协同发力工作格局。将巡视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程,先后召开8次党委会研究推动整改任务。在局党委书记带领下,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通过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实地督导、专题调度等方式,扎实推进分管领域巡视整改,对分管单位或部门报送的整改进展情况和结项材料严格审核把关,每月在局党委会上汇报整改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工作专班积极发挥统筹协调、日常调度、跟踪督办、审核把关作用,建立联络员机制,及时传达学习巡视整改有关调研会、推进会精神,并跟踪督促抓好落实,每月进行对账,严把结项销号关。及时向有关监督部门沟通汇报整改工作,主动接受监督。

  3.加强举一反三,深化标本兼治。局党委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纠治问题、完善机制、强化治理、促进发展的实际成效。统筹巡视反馈问题、学习教育查摆问题、巡察审计等各类监督发现问题,一体推进整改。聚焦市委巡视共性问题、上一轮巡视整改不彻底问题、招标采购领域廉政风险问题,深挖问题根源,推进系统整治。坚持分类施策,对于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确保快见成效;对于深层次矛盾、系统性难题,系统谋划、精准施策,推动从“解剖一个问题”上升到“解决一类问题”;对于需要多部门和单位联动整改的问题,主动对接,加强协同,集中力量攻克跨领域、跨部门的复杂难题。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既抓好具体问题整改,也从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长远出发,加强建章立制,优化长效机制,真正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优质法治供给服务高质量发展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1.针对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督促提升涉企行政检查质效。在全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中建设重复检查、多头检查数据分析模块,及时发现处置重复检查、多头检查问题;开发非现场检查功能,推动非现场检查数据实现“应归尽归”,促进现场检查问题发现率明显提升。

  二是指导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规范执法。设立我市首届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35家,聘任监督员40名,拓宽监督渠道。

  三是指导督促落实“轻违不罚”。制发预防“小过重罚”问题工作提示,指导各市级部门梳理易发生“小过重罚”案由,研究、识别、判断“小过”标准,明确办案注意事项等,指导相关执法部门深化精细化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形成全市行政执法单位预防“小过重罚”、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解读、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等重点课程并开展专门培训,进一步规范执法。

  2.针对协调推进地方政府立法还有差距问题

  一是提升高质量立法供给专业支撑能力。举办2026年政府立法工作培训班,围绕服务“五个中心”建设开展专题培训。修订我市政府规章立法技术规范,加强“法言法语”运用,促进提升立法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加强立法人才储备,针对性补强立法部门工作力量。

  二是提高新兴领域立法研究前瞻性。调整立法专家库,专家总人数由30名扩充至200名,非法学领域专家占比从30%提升至85%。新增上海海事大学、市金融稳定发展研究中心、市开放战略研究中心(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为立法研究基地。推动将《上海市浦东新区关于支持探索发行新型风险转移产品规定》《上海市促进浦东新区运用区块链赋能电子单证应用规定》《上海市优化营商网络环境若干规定》纳入市政府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将《上海优化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制度法治保障研究》《上海离岸金融监管制度创新与完善研究》列入2026年度决策咨询研究政府法治专项课题。

  三是用足用好浦东新区立法授权。推动制发《关于进一步健全浦东新区法规立法工作机制的意见》,优化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和流程,积极争取国家部委指导支持。推动将5件浦东新区法规列入市政府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正式项目,积极推进涉及变通上位法事项、重大先行先试事项相关制度举措落实落地。

  四是积极推进地方性法规规章评估清理。每季度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评估清理例会,加强分析研判,推动加快清理进度。集中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法规规章评估清理。制发2026年度常态化评估清理工作通知,优化完善法治上海建设考核指标,进一步推动“清旧法”。指导各责任部门坚持“开门清理”,广泛听取意见,提高评估质量。

  3.针对统抓协调全面依法治市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积极履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职能。举办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局级领导研讨班,推动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上首次开展现场述法,统筹推进各区各部门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引领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完成2025年度法治上海建设考核工作,推动重点事项落地。修订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其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完善年初抓发动部署、年中抓督促落实工作举措。推动新设涉外法治协调小组,召开涉外法治工作部署会、加强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建设工作推进会,支持指导各区设立涉外法治协调小组。编制网约车行政执法工具箱,加强执法协调监督。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市课题调研,形成有关调研报告,积极为法治建设重点事项落实提出意见建议。组织实施2026年全市法治为民办实事和涉外法治工作项目,下一步,将开展中期推进,并加强宣传和调研指导,促进项目落地见效。

  二是一体推进法治上海、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制发法治上海建设“十五五”规划、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6年工作要点,加强法治上海、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推进”统筹布局。针对执法不规范、法治乡村建设等基层法治工作短板弱项,优化法治上海建设考核评分细则,联合印发《关于深化上海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若干措施》。指导全市司法所形成2026年“一所一项目”法治赋能基层治理清单,明确11项司法所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具体举措。组建上海律师政府法律顾问参政议政库,指导市律师协会起草《新型涉农法律服务指引》,赋能基层法治建设。将“推进老年人意定监护公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推动公证服务进社区(村居),推进社区公证员制度落地。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安心行动”,加强12348热线、上海法网等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宣介推广,为乡村地区提供7*24小时公共法律服务。修订《上海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将在农业生产中使用假劣种子、农业投入品等造成经济损失请求赔偿的情况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建立法律服务资源跨区域调配机制。部署开展“送法下乡”“送鉴下乡”,督促指导各涉农区开展“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专题培训,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金融仲裁工作能级 服务加快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工作措施》,服务保障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二)关于聚焦保障高水平开放、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级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针对服务企业“走出去”做好法治保障有较大差距问题

  一是大力拓展法律服务海外网络。指导市律师协会发布《上海律所海外服务网点指南(黄页)》2.0版,收录律所从27家增至40家,海外服务网点从79家跃升至118家。联合市商务委召开我市专业服务机构境外设点相关涉外政策辅导会,鼓励我市律所拓展境外服务网络,目前我市律所设立境外分支机构共84家。研发数智化上海国际法律服务枢纽,举办“无问西东”涉外法律服务系列主题沙龙,为企业出海保驾护航。

  二是加强高端涉外法治人才引育。制定实施“十五五”时期我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方案,推动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发展。联合市委组织部举办涉外法治干部人才训练营,举办“领航计划”涉外律师培训营、鼎新知律会涉外知识产权律企对接沙龙,开展涉外金融法律服务、国际投资争端解决等专题培训,培育具有国际视野的实战化涉外法治人才。举办国际仲裁课程培训和交流研讨活动,提升我市仲裁人才涉外实务能力。联合我市高校加强国际仲裁人才培养,加紧引荐和推动我市仲裁人才申报境外仲裁员,境外知名仲裁机构聘任的上海籍仲裁员数量进一步提升。

  2.针对提升化解涉外商事纠纷能力有短板问题

  一是提高仲裁机构国际案件规模。举办第七届上海国际仲裁论坛等活动,制定出台我市培育中国特色的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实施方案,推动我市仲裁机构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指导我市仲裁机构制定航运等重点领域示范合同并加强推广运用。已作出临时仲裁裁决案件10余件。2026年1-6月,我市仲裁机构受理涉外案件、标的额同比分别增长16.9%和151.6%。

  二是提升涉外商事调解能级。推动将修订《上海市促进浦东新区商事调解规定》列入市政府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与市高级法院协商将涉外案件委托调解工作纳入相关文件,指导5家商事调解组织入驻上海国际商事法庭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提升涉外案件诉调对接工作质效。推出上海商事调解“和”计划海外版,加大“解纷一件事”“涉外商事纠纷解决”专窗宣传推广力度,鼓励引导“调解优先”。推动虹口北外滩多元商事调解中心成为全国首家纳入亚太经合组织经济委员会的商事调解组织、上海贸促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在香港设立服务网点,拓展境外调解业务。举办全市首届商事调解培训班,开展涉外专题培训,促进涉外商事调解能力水平提升。

  (三)关于践行“法治为民”理念、统筹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助力高效能治理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1.针对法治“最后一公里”还有堵点问题

  一是提高统筹把握相关部门下沉行政执法事项精准度。收回中心城区重点区域出租汽车管理、白蚁防治管理等领域执法事项112项。聚焦问题集中的城乡规划执法领域,推动市城管执法局制定《关于查处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违法行为的执法指引》。

  二是提升基层执法人员能力水平。部署开展司法所干部分层分类业务培训,举办全市司法所长培训班,提高司法所助力基层执法水平建设能力。指导市城管执法局制定实施2026年教育培训工作要点,提升基层执法人员能力水平。

  2.针对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有差距问题

  一是强化民生领域法治供给。修订《上海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失能老年人、重度残疾人法律援助的制度供给和保障力度,优化申请办理流程。组织各区开展“法援三十载、新规启新程”系列主题宣传活动,指导各区围绕重点群体和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切实提升群众对法律援助政策的感知度。

  二是提高法律服务热线群众满意度。将12345热线律师现场值班时长由8小时延长至24小时,同步建立12348热线坐席实时监测与高峰时段弹性补充机制,热线律师专家坐席三方转接10秒接通率进一步提升。

  三是提高普法宣传精准度。将“法治上海”微信公众号AI普法栏目及时更新为“上海城市法规全书”线上查询服务。加强工作部署,督促各区各单位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法律科技赋能普法,提高普法精准性,举办第三届上海法治文化节,提升普法宣传参与度和获得感。

  3.针对刑罚执行工作仍有弱项问题

  一是加快科技赋能社区矫正工作步伐。完善有关算法模型,梳理社区矫正调查评估、衔接交付等25个主要业务流程规范。下一步,将推进完成系统升级改造。

  二是加大安置帮教工作指导力度。将促进刑释人员就业列入2026年重点任务清单。面向全市开展调研走访,指导各区司法局制定实施年度进监帮教计划,指导市、区帮教协会引导更多社会企业吸纳刑释人员就业。指导监狱局面向5年内我市户籍刑释人员开展调研,在狱内开展就业辅导、技能培训和临释前招聘活动。

  (四)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针对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还不够强问题

  全面加强行业监管。制发律师行业违规违纪案例汇编,举办“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教育”专题培训,指导各区司法局对我市律所、律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及整改工作。优化升级“智慧公证”监管平台预警模型,梳理形成公证执业重点检查事项,进一步规范公证执业。召开司法鉴定工作联席会议,定期召开投诉处理分析会及培训,升级“智慧司鉴4.0版”、强化预警功能,对7家鉴定机构及23名鉴定人规范执业情况开展“回头看”。

  (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一是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外”违纪违法问题治理。组织开展因私出国(境)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制发2026年警务督察工作安排,持续推进驻在式警务督察,强化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制发局系统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工作安排,指导加强党员干部廉政警示教育。根据市委政法委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正风肃纪年”专题活动。指导监狱局出台相关制度,深化“八小时以外”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指导戒毒局制发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规范履职实施办法等制度文件,压实监督管理责任,完成有关案件查处。指导东方公证处积极构筑“组织+家庭”双重防护网。

  二是督促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组织逐级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工作方案,推动各级党委听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在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中认领、查摆市委巡视指出的问题,层层压实管党治警责任。指导监狱局制发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机制的制度文件,督促基层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指导戒毒局建立廉情抄告单机制,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

  三是严格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定期梳理巡察发现的“问题在下、根子在上”、涉及体制机制、基层难解决或长期未解决问题,上下联动抓好整改。组织开展巡察整改评估,梳理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推动系统整改。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对前5轮巡察未完成整改的7个问题挂牌督办,推动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2.针对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存在不足问题

  一是提升执纪办案规范化水平。召开纪检监察工作联席会议,开展执纪执法安全工作专题培训,持续强化纪检干部安全意识。开展办案安全专项检查及专题培训,制发工作提示,确保个案安全和预案质量。指导各级纪委统筹使用标准谈话室开展谈话。组织开展办案质量自查和专项检查,梳理形成错题集,指导各级纪检部门强化程序意识。

  二是加强对局系统纪检机构工作的监督指导。驻局纪检监察组制发相关制度,推动联络员工作全覆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梳理形成“常见问题集”,举办提高办案质量专题培训班,指导相关单位纪委编发有关工作指引,提升依规依纪办案能力。就处置违法犯罪公职人员制发指引性文件,指导监狱局制定相关措施和常见案件定性量纪工作口径,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

  3.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不严问题

  一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廉洁风险清查排查。举办上海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创新典型案例集中展示会,开展党员、党外律师培训,强化政治引领。与法检机关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对律师与法官、检察官不正当交往情况开展调研及治理。推动修订我市公证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和商品住房摇号排序公证管理等制度文件,建立撤销案件备案评估、赔偿案件前置评估机制以及公证执业提示机制,对进一步规范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类公证工作进行提示,提升公证服务质效。制发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工作指导手册,指导监狱局开展业务培训和专题动员,开发线上填报APP,提升记录填报质效。指导督促东方公证处完善内控制度,对公证收费进行全覆盖监管,对采购供应商关联关系、收费执行、大额存单保管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二是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规范非财资金结余结转程序,指导市爱心帮教基金会修订《章程》和《项目管理办法》,制定《爱心助学金发放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和大额资金使用跟踪。

  4.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短板问题

  一是督促指导为基层减负。召开全市促进法治条线工作会议,就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加强指导,研究改进考核指标。举办全市司法所长培训班,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列入专项培训内容。对巡视巡察、督察中发现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问题以及近年来上级部门部署开展的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

  二是加强违规吃喝、收受礼品问题治理。召开局党委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通报有关案件情况,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对2025年以来新提任领导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对信访反映作风问题较多的“关键少数”开展谈话提醒,向个别基层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制发节前廉洁工作提示,编发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集,摄制警示教育片,强化警示教育。指导监狱局开展礼品礼金上交管理办法执行情况评估,指导戒毒局形成外派民警监督教育方案,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六)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针对领导班子建设还有薄弱环节问题

  一是加强党委对重点工作事项的研究。梳理形成局党委会议议题库(年度必上会类)。审议加强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建设、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培育等律师、公证、仲裁行业改革发展事项;审议局党委统战工作责任清单和班子成员职责清单;听取共青团工作汇报。

  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组织局系统各单位开展党委议事决策制度学习和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自查,督促指导各单位建立健全议事决策制度并抓好制度执行。对照局党委会议议题库,定期开展重要议题申报提醒提示;依托OA系统研发上线议题申报审核模块,规范议题申报程序,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执行到位。督促指导相关处室严格执行预算项目管理规范。

  三是指导督促基层单位加强班子建设。制发市局系统党委议事决策备案清单,督促指导局属事业单位和局管行业单位党委完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举办规范召开民主生活会专题培训,派出督导组加强督导,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督促局属单位党委制定实施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做好学习计划的备案把关,加强学习实施的检查指导,提升局属单位中心组学习规范化水平。

  2.针对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还有短板问题

  一是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统筹谋划。形成“十五五”时期上海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研究报告及队伍结构等主要指标,将队伍建设相关举措纳入“十五五”时期我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方案。深入打造鼎新法治人才和东方法治人才两大品牌,积极构建国家级、市级、局级三级人才梯队。举办处级干部政治轮训班和青年干部素能提升培训班,分级分类建立优秀年轻干部库,制定实施优秀年轻干部实践锻炼方案,打造“5+3”培养体系。健全完善干部交流机制,调整交流或免职12名任现职超7年处级领导干部,结合工作实际调整交流36名处级领导干部,提任2名“85后”处职干部。落实司法部实战练兵工作部署,全面开展政策理论学习、业务能力培训和警务实战训练。完成医疗卫生警务技术民警专项招录和医疗卫生警务技术任职资格评审,指导监狱局加强矫治师队伍建设,指导戒毒局完善法治人才信息库。

  二是优化监狱、戒毒系统班子配备。开展系统领导班子调研,选优配强干部充实岗位,域外基层单位正职全部配备到位,基层、机关正副处职干部配备率稳步提升。常态化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已对基层班子成员免职8名,交流任职15名。健全年轻干部选拔机制,已选拔2名“80后”任基层正职,基层班子中“85后”副职已有13名。

  三是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配齐领导干部。统筹总体规划与近期使用,结合干部专业特长与岗位需求精准匹配,稳步提高干部配备率,缺配的相关处长岗位已调整配备到位;局属事业单位班子成员已交流任免4人、提任2人。

  四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开展干部队伍调研,制定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工作措施。加大职级晋升工作力度和频次,树立实干实绩导向,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强化年轻干部纪律教育和树立正确政绩观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和年轻干部管理监督。完成个别干部档案正本催调接收,规范档案查阅、转递、接收流程,更新事业单位人事系统信息。

  3.针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一是加大基层党建工作指导督促力度。部署开展局系统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示范召开局机关抓党建述职评议会,召开局党委会听取局属党委抓党建述职暨述责述廉报告,压实党建责任。召开局党委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部署年度重点任务。指导推动局属党委加强基层党建品牌建设,表扬局系统“示范党小组”和“优秀党小组长”各20个,打造“烛光”党建案例。举办局系统党小组长示范培训班,推动监戒系统建强做实党小组。修订《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指引》,举办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开展党务技能比武,推动局属党委深化指导督查,深入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制度。指导监狱局制发《关于推进基层党支部建设若干标准实施意见》《党支部实务工作手册》,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提质增效。

  二是强化“党支部建设示范点”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举办局系统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班,对新一轮示范点党支部书记进行全覆盖培训。开展年度党建线上亮责,展示示范点风采。组织开展局系统新一轮“两优一先”评选表彰,提高先进基层党组织中示范点占比。指导局属党委加强示范点管理,强化示范引领。

  (七)关于落实巡视和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还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针对工程、采购领域违规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组织开展采购供应商关联关系专项自查自纠,制发《市司法局预算单位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工作指引》及有关工作提示,加强供应商资格审查和廉政审核,严格审查关联关系,对问题供应商采取必要的限制禁入措施。修订《市司法局勤务保障中心采购专班管理办法》《采购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优化线上流程,推动采购工作统一管理和规范化操作。建立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廉洁承诺机制,对项目服务评价不达标的代理机构责令限期整改。修订预算项目管理办法,制定小额采购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工作。根据有关部署要求,对所属预算单位厉行节约工作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抓好问题整改,制发《关于贯彻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局部门预算管理的通知》,明确预算管理方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的具体措施。

  截至2026年6月30日,巡视反馈的47项问题已完成整改43项。提出整改措施222条,已经完成217条。党纪政务立案8件,党纪政务处分共9人,诫勉谈话5人,通过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方式组织处理16人,共退出违规钱款105.53万元。已新建制度87项,修订完善38项。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更加坚定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推动党员干部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全面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政治忠诚、坚定法治信仰、锤炼专业能力,为推动上海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有力法治服务和保障。

  (二)进一步压实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警,层层压实管党治警责任。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一贯到底。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根本,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持续推进风腐同查同治,巩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三)进一步深化巡视整改,推进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坚持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好巡视整改,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抓好跟踪问效,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于正在推进的整改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任务按期完成;对于个别难点问题强化攻坚,下狠力解决,确保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盯住不放、久久为功,将集中整改与长效治理有序衔接,切实把巡视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四)进一步强化成果运用,促进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创新发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抓好巡视整改与推进落实司法行政“十五五”规划和重大改革任务紧密结合起来,积极谋划改革举措,推动解决影响制约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始终锚定国家战略落地和全市发展大局,立足“一个统抓、五大职能”定位,助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上海、法治上海,以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展现司法行政工作新气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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