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年度全市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相关情况 (2013-05-08)


二○一二年度全市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相关情况

近日,我们对全市2012年度的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的情况进行了汇总和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一、行政复议案件情况

(一)收案及受理情况

2012年,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271件,较2011年增加了7.2%。其中,依法受理2650件,占收案总数的81%;不予受理、告知受理机关、以转送等方式处理621件,占19%。近两年的具体收案处理情况详见下图。

(二)被申请人情况

2012年度,以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103件,占收到申请总数的3.1%;以市政府部门为被申请人的522件,占16%;以区县政府为被申请人的314件,占9.6%;以区县政府部门为被申请人的1568件,占47.9%;乡镇政府等其他764件,占23.4%。

(三)复议机关收案情况

2012年,市政府收到复议申请820件,占收到申请总数的25.1%;区县政府共收到复议申请841件,占25.7%;市政府委办局收到复议申请1139件,占34.8%;区县政府委办局共收到复议申请451件,占13.8%。

(四)申请复议事项情况

2012年,引发行政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居于前五位的是:政府信息公开940件,占收到申请总数的28.7%;行政处罚796件,占24.3%;行政强制383件,占11.7%;行政确认203件,占6.2%;行政不作为193件,占5.9%。

(五)复议审理情况

2012年,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审结复议案件2643件,审结率为89%。具体情况详见下图:

图2:2012年复议案件审结情况(件)

序号

处理方式

数量

比例

1

作出维持决定

1986

75.1%

2

撤回申请后终止

401

15.2%

3

驳回复议申请

130

4.9%

4

改正后终止

17

0.64%

5

作出撤销决定

56

2.1%

6

确认违法

17

0.64%

7

变更

3

0.01%

8

责令履行

7

0.26%

9

其他

26

0.98%

10

合计

2643

100%

二、行政复议案件的主要特点

(一)从被申请人情况来看,行政争议集中发生在区县层面的趋势明显

以区县政府及其委办局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由2011年的1144件增至1882件,而以市政府及其委办局为被申请人的案件则由1248件降至625件,反映出行政争议的发生层级由市级层面转移至区县层面。

(二)从案件类型来看,仍相对集中在政府信息公开等方面

2012年,全市行政复议案件仍相对集中在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方面,各类案件占比与上一年持平。与此相反,行政确认和行政不作为的比例趋于下降。

(三)从处理结果来看,行政复议案件审结量明显提升

2012年,全市复议机关共审结2643件复议案件,审结率为89%,同比上升了20个百分点。其中,市政府共审结575件复议案件,审结率达89.7%。

三、行政应诉案件情况及特点

(一)案件办理情况

2012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发生行政应诉案件2107件,法院审结2045件(含结转案件183件),具体情况详见下图:

图3:行政应诉案件办理情况

审结情况

件数

占审结总数比例

维持

256

12.5%

撤诉

573

28%

驳回诉讼请求

818

40%

撤销

40

2%

驳回起诉

199

9.7%

责令履行

11

0.5%

确认违法

23

1.1%

变更

0

0

其他

125

6.2%

合计

2045

100%

(二)应诉案件特点

1、涉诉行政管理领域变化不大。与往年类似,被诉案件仍集中于房屋拆迁、房屋登记、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规划土地等若干领域,案件量较大的依次是房屋拆迁与登记770件、公安414件、劳动和社会保障194件、规划土地132件。

2、不服复议决定的应诉案件有所减少。在2012年收案总量增加的情况下,复议后当事人因不服而提出行政诉讼的案件数减少为273件,占年度行政复议案件审结数(2643件)的10.3%,比2011年降低了4个百分点,反映出行政复议决定在化解行政争议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