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本市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相关情况 (2021-03-26)

  近日,我们对全市2020年度的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的情况进行了汇总和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一、行政复议案件基本情况

  2020年,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9879件,较2019年上升20.6%。其中,依法受理18444件,受理率92.8%;不予受理、告知受理机关、转送等方式处理1435件,占7.2%。全年共审结17725件案件(含上年度结转3187件),审结率为81.9%。

  (一)受理案件的类型情况

  1.按复议机关来看。市政府受理行政复议申请379件,占2.1%;市政府工作部门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311件,占7.1%;区政府受理行政复议申请3647件,占19.8%;区政府工作部门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3107件(其中13106件为市公安局各区分局受理的案件),占71.1%。

  2.按被申请人来看。以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8件,占0.1%;以市政府部门为被申请人的146件,占0.8%;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221件,占1.2%;以区政府部门为被申请人的2427件,占13.2%;以镇政府及街道为被申请人的385件,占2.1%;以其他组织等为被申请人的15257件(其中以各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及派出所为被申请人的15004件),占82.7%。

  3.按案件类型来看。居前五位的是:行政处罚类15761件,占85.5%;政府信息公开类677件,占3.7%;举报投诉类549件,占3%;行政强制类329件,占1.8%;行政不作为类259件,占1.4%。五类合计占比95.4%。

  (二)复议审理情况

  审结的17725件案件中,作出纠错决定(包括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变更)共1208件,纠错率为6.8%。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处理方式

数量

比例

1

维持

11478

64.8%

2

撤回申请后终止

1819

10.3%

3

调解后终止

2711

15.3%

4

驳回申请

502

2.8%

5

撤销

1092

6.2%

6

确认违法

75

0.4%

7

责令履行

30

0.2%

8

变更

11

0.1%

9

其他

7

0.1%

  (三)复议案件呈现的主要特点

  1.公安领域案件(以交管领域为主)持续增长,其他领域案件有所回落。公安领域因开展交通整治专项行动,案件增长迅猛。2020年,公安领域案件共计16135件(其中公安交管领域案件15260件),占全市收案量的81.2%,较2019年的12494件增长了3641件,案件占比增长了5.4%。同时,受疫情等因素影响,传统重点领域行政执法量下降,行政复议申请量也随之回落,降幅比较明显的有生态环境、城乡规划和房屋征补等领域。

  2.行政征收、行政不作为案件增幅明显,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类案件稳中有降。行政征收类案件从2019年的114件增至263件,增长了1倍多,主要原因是2020年本市加大了旧城区改造力度且房屋征补与百姓自身利益直接相关,容易引发争议。行政不作为类案件从2019年的167件增至259件,增长了55.1%,案件主要集中在针对街镇政府和区政府组成部门的争议上。信息公开类案件从2019年的865件降至677件,下降了21.7%,土地、房屋征补、城乡规划等领域仍是信息公开案件的高发领域。举报投诉类案件与2019年基本持平,仍主要集中在市场监管、司法行政和卫生计生等领域。

  3.基层执法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占比、被纠错比例双高。2020年受理的18444件案件中,以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派出所以及街镇政府等基层执法单位为被申请人的案件有15642件,占比84.8%。以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变更等方式作出的纠错决定1208件,纠错率6.8%,比历年年均纠错率增长了1倍多,创历史新高,主要集中在公安、城乡规划、房屋征补、市场监管及卫生计生等传统重点高发领域。其中,公安交管领域2020年复议案件量较2019年增长了约1/4,但纠错案件量约为2019年的4倍。基层执法仍是依法行政的重点层级和薄弱环节。

  4.行政争议化解量大幅提升。2020年共化解行政争议4530件,较2019年增长了59.8%。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以及市场监管领域行政争议化解量较2019年均有大幅提升。

  二、行政应诉案件基本情况

  (一)案件办理情况

  2020年,本市各级法院共受理本市行政机关行政一审诉讼案件4773件,结转2019年案件1305件,审结4355件。审结案件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裁判结论

件数

占审结总数比例

一审判决

驳回诉讼请求

2622

60.2%

确认合法

1

0.1%

撤销

56

1.3%

责令履行

11

0.3%

确认违法

63

1.5%

变更

2

0.1%

其他

33

0.8%

一审裁定

/

1362

31.3%

一审调解

/

205

4.7%

  从实体审判情况看,维持率60.2%,同比增长4.7个百分点;纠错率3%,同比降低1.3个百分点,一定程度反映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稳中有升。值得注意的是,在被纠错案件中,涉及拆违的案件占比近一半,反映出城管部门还存在一定程度的执法方式粗放问题。

  从审结案件中的裁定占比情况看,同比降低5.5个百分点,反映出法院对行政争议的实质审查力度加大,对百姓的核心诉求更加关注。

  从调解比例情况看,同比增长2.1个百分点,体现出本市法院与行政机关正共同努力,不断加大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工作力度。

  (二)应诉案件呈现的主要特点

  1.涉诉行政管理领域和案由仍相对集中。2020年行政诉讼案件与往年类似,被诉案件仍集中于公安、房屋征补、城乡规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土地等行政管理领域。其中,公安1613件、房屋征补1160件、城乡规划433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380件、市场监管255件、土地205件,合计占案件总数的84.8%。从涉诉案由来看,仍集中于行政处罚、行政征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强制四类。其中,行政处罚1427件、行政征收800件、政府信息公开786件、行政强制458件,合计占案件总数的72.7%。

  综合分析,涉及公安交管、治安的行政处罚类案件因属基层执法案件,自身基数大,被诉案件数量最多;涉及国有土地、集体土地房屋征补的行政征收类案件因事关群众重大切身利益,争议纠纷数量也较多;涉及违章建筑拆除的行政强制类案件,因属本市近年来推动“五违四必”整治、城市环境治理的关键内容之一,执法力度持续高位运行,相关矛盾纠纷较为集中。

  2.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显著提高。2020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数达到1769件(含谈话),占案件总数的37.1%,较上年度增长6.1个百分点。受统计口径调整的影响(往年按人次计算),本年度负责人实际出庭应诉率则高于上述比例。从排摸各级应诉机关负责人出庭情况看,区政府组成部门的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相较街镇、区政府以及市政府组成部门更高,反映出基层行政机关对行政应诉工作及行政矛盾纠纷更高的重视程度。

  此外,近年来本市不断推进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也取得了一定成效,2020年仅市政府组成部门及区政府层面就举办近20场,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引领效果。

  3.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作用逐步显现。2020年,全市各级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决定后,与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案件数为1324件,占案件总数的27.7%,较2019年下降3.2个百分点,即全市经过行政复议后继续被诉的案件比例在逐步降低,反映出群众对行政复议工作的认可度逐步提升,行政复议在行政争议解决路径中扮演的角色愈发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