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市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5-03-26)
2024年,上海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二届市委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司法行政重点任务,推进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
(一)推动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提请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市委主要领导主持会议,研究部署2024年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推动进一步健全落实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督促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在各领域落地落实,推动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带头讲法、带头述法。编辑出版《法治上海建设实践(2019-2023年)》,首次编制上海法治建设白皮书,系统总结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首次面向全市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征文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成果征集评比活动,推动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市法治建设工作。持续通过局党委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报告会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持续统筹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发挥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持续推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提请召开2024年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市政府主要领导出席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牵头起草全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按时向社会公布;制订全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按程序印发实施并统筹抓好推进落实。牵头推进落实《关于推动上海法律科技应用和发展的工作方案》,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技术赋能法治建设和法律服务,助推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启动本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
(三)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主要负责人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全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将履职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通过召开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等方式,及时跟进学习上级有关法治政府建设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研究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和年度工作要点起草、政府立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全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建设、法律科技应用发展、涉外法治建设等重点工作,并通过开展法治督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大重要工作落实和重大问题解决协调推进力度。
二、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为国家重大战略和全市中心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服务保障浦东高水平改革开放。围绕落实浦东引领区建设重大任务部署,推动制定《上海市促进浦东新区商事调解规定》《上海市促进浦东新区保税维修业务发展若干规定》《上海市推进浦东新区实施建筑师负责制若干规定》《上海市促进浦东新区运用区块链赋能电子单证应用若干规定》等4件浦东新区法规。
二是持续深化长三角区域法治协作。会同苏浙皖签订长三角三省一市司法厅(局)协同开展立法意见征求、立法调研工作的协议。协同浙江省司法厅召开2024年沪苏浙皖司法厅(局)长座谈会,研究提出“建立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协助机制”“探索建立统一的长三角区域商事调解示范规则”等合作项目。协同安徽省委依法治省办召开长三角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推进会,研讨深化区域协同立法、执法协作、法律服务协作等工作。联合江苏省司法厅召开推动长三角地区律师跨省转所座谈会;对接浙江省、安徽省司法厅,就“长三角一网通办”律师调档、派驻事项开展协作。会同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制定实施《加快推动虹桥国际中央法务区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6年)》,至2024年底落地151家法律和泛法律服务机构。会同苏浙皖联合签署司法鉴定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在虹桥国际中央法务区内设立长三角司法鉴定联席会议秘书处,围绕执业能力测试联考、机构诚信等级评估结果互通、跨区域技术标准协作机制建立等开展区域合作。
三是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积极落实世界银行新一轮营商环境评估对标改革和迎评工作,参与世行BR方法论和数据双边磋商,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高院等单位研究加快补齐短板弱项。围绕完善制度供给、提高行政监管和执法水平、提升法律服务能级、满足多层次法治需求等方面,出台新一轮市司法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若干举措。推动在全市推行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至2024年底,累计为各类经营主体出具专用信用报告3.5万余份,可替代证明逾93.4万份。推动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深入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累计对88万余个经营主体作出轻微不罚决定,减免罚款逾11.7亿元。深化企业合规经营指导,联合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推出临港新片区经营主体生态环境领域依法生产经营指引(固定污染源类)。推动将公证利企惠企相关工作要求纳入各区优化营商环境测评指标,至2024年底,全市25家公证机构与51个园区对接。
四是继续做好进博会法律服务保障。牵头制定实施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法律服务保障组工作方案。协同各组员单位编写进博会法律服务保障组服务指南、律师解读上海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法规读本、国际贸易法律问答等中英双语读本,强化“全方位”营商政策指引供给。首次组建集法律咨询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纠纷解决为一体的志愿者团队,提供“场内+场外”“线上+线下”便利法律服务。展会期间,驻场律师共走访展商企业230余家,累计为42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提供法律咨询服务70余次。
(二)统筹加强依法行政制度供给
一是全方位推进政府立法工作。提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市政府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推动市政府相关部门配合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出台地方性法规20件,提请市政府立、改、废政府规章37件(制定2件、修改15件、废止20件)。持续优化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全年共87件次立法项目征求联系点意见,收到反馈意见1063条,采纳或部分采纳234条。组织对全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各类涉企法规政策文件开展评估清理。
二是持续加强重点领域立法。聚焦建设“五个中心”重要使命,推动制定并公布《上海市绿色建筑条例》《上海市无废城市建设条例》《上海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条例》《上海市医疗保障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修改并公布《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上海市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推动制定并公布《上海市实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办法》《上海市税费征收服务和保障办法》等政府规章、修改并公布《上海市长兴岛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上海市森林管理规定》《上海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上海市放射性污染防治若干规定》《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实施办法》《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政府规章。
(三)持续提升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水平
一是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请召开2024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会议,部署行政执法年度重点工作。持续推进落实国家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和本市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中期评估。结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集中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跟踪抓好整改问效。制定实施2024年本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督促深化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进年度行政执法监督重点工作。定期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效能评估工作。
二是深化综合执法系统建设运用。全面规范系统运行管理,推动税务、消防等垂管部门对接系统,协同市水务局开展人工智能辅助执法试点工作。至2024年底,累计入库法律法规2300多部、行政执法事项3300多个、办案105.3万余件。推进涉企“检查码”试点,至2024年底,交通、住建、应急等部门累计使用“检查码”开展涉企行政检查10316次,检查企业7621家,收到执法评议5415条,总体满意度99.7%。
三是协调推进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体系建设。配合机构编制部门,推动将市、区两级均可行使的行政执法事项原则上交由区级执法队伍行使,形成以区为主的行政执法体制。全面评估街镇两批次行政执法事项实施情况,推动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协调发挥各市级执法部门执法监督职能作用,持续完善市、区两级工作会商机制,着力提升司法所协调监督街镇执法工作的能力水平,推动健全完善市、区、街镇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和协作机制。
四是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重点工作。提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本市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配套制发《关于在本市涉企行政检查中全面推行“检查码”的实施方案》,推动形成较为完备的涉企行政检查制度体系。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许可、征收征用、确认、给付、强制、检查7类行政行为裁量权基准的制定和管理工作。评选2023年度行政执法“十大案例”“十大提名案例”及80件典型案例,出版《上海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汇编(2023年)》,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
五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年市、区两级行政复议机构共收到复议申请38388件,同比增长43.5%;案前调解15816件,案前化解率41.2%;受理20496件,审结19510件,其中调解结案5865件、案中调解率30.1%,纠错362件、纠错率1.86%。围绕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水平,制定实施简易程序办案指引,试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办案指引,完善复议审理机制;制定试行复议决定抄告和履行监督2份工作指引,完善复议决定履行制度;制定实施规范权利告知工作指引、行政机关转送行政复议申请处理工作机制的意见,完善“开门复议”制度。会同市高院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与行政诉讼工作衔接配合,加强对行政诉讼败诉、行政复议纠错案件的通报,促进依法行政。
(四)开展“一网通办”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
全面完成全年“一网通办”涉市司法局19项持续优化和新增高频事项,其中,9项涉行政审批事项于9月上旬上线,10项涉公证服务事项于10月底上线。完成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建设,于5月在全市“高效办成一件事”平台上线。优化完成解纷“一件事”平台申请模块并于6月上线,减轻申请人填报负担;初步建成解纷“一件事”统一管理平台,并增设“涉外商事解纷”专窗。完成“法律援助受援人司法鉴定费用、公证费用免申即享”专区信息化建设。有序推动部分法律服务领域行政许可及辅助事项下沉区司法局。
(五)着力提升法律服务能级
一是推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做强本市律师事务所品牌,品牌综合型、专精型律师事务所分别达到5家、15家;累计23家律师事务所设立44家境外业务机构,护航企业“走出去”。举办“2024年度最受上海律师欢迎的法律科技产品大赛”,遴选一批技术含量较高、实用性较强的法律科技产品,赋能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推进公证减证便民提速。制发公证办理提速清单(2024年版)及“高效办成一件事”公证事项(事务)清单(2024年版),将“最多跑一次”服务项目扩容至217项,并明确公证机构应当提速办理的275项符合条件的公证事项。
三是完善司法鉴定监管工作。统一司法鉴定机构基础管理规范,开展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新版执业证照规范化工作。推进司法鉴定机构公示栏标准化建设,形成“必要+自选”的内容公示规范,接受社会监督。探索对司法鉴定案件卷宗等建立统一规范标准,统一各业务类别委托(确认)书格式。以《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相关规定为基础,结合各业务领域特点,优化完善鉴定流程,修订完善8个业务类别工作指引。
四是加快打造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开展证券期货行业仲裁试点,推动本市仲裁机构设立证券期货专业仲裁平台。制定出台《上海市涉外商事海事临时仲裁推进办法(试行)》,构建全链条临时仲裁制度规则体系,全国首例涉外海事临时仲裁案件在沪作出裁决。联合市商务委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 加快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的行动方案》。举办第六届上海国际仲裁论坛和2024上海仲裁周活动。
五是持续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发布法律援助案件下沉工作方案,方便群众就近获得法律援助。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意见。全市开展法律援助进军营、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工地等活动近400场,服务群众2.2万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5万余份。
(六)深化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全年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受理各类纠纷566200件,同比增加21.89%;调解成功494645件,同比增加23.4%,调解成功率87.36%。协同公安机关深化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三所联动”机制,全年排查化解纠纷106.6万件。优化诉调对接,会同市高院制定实施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的工作意见,全年诉调对接共接收案件242110件,同比增加22.57%;启动调解136772件,调解成功82662件。推进解纷“一件事”平台3.0版建设,全年平台共接收调解申请14659件,受理10602件,调解成功9446件。
(七)加强法治宣传工作
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社区活动,实现全市6500余个居村社区全覆盖。举办本市第三十六届宪法宣传周活动。聚焦民生热点问题,以及妇女儿童和青少年群体保护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民法典系列宣传活动。举办第二届上海法治文化节,创新推出并圆满完成53项市级重点项目,举办3158场线上线下活动,累计参与1032万人次。聚焦合规经营主题,协同市工商联等单位举办第八届企业法务技能大赛,收到参赛企业案例160余件,合计参赛15600余人次。
三、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提升法律服务能级方面,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整合完善,法律科技在法律服务领域的应用有待进一步拓展。行政执法工作方面,综合执法系统相关功能建设有待优化升级,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力度有待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方面,行政复议案中调解工作有待加强,行政复议听证制度有待进一步发挥作用。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鲜明主题和突出主线,推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落实,持续推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本市法治政府建设的生动实践和具体成效,不断提升政府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水平。
(二)持续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请召开2025年度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统筹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要点和责任分工落实。推动全面完成本市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并开展评估,高标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深入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各区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均衡、协调、全面发展。
(三)持续加强国家重大战略和全市中心工作法治保障。用足用好浦东新区法规立法权,服务保障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深化长三角区域法治协作,持续推进立法协同、执法协作和法律服务协作。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全面应用涉企“检查码”,着力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管理、实施工作指导,细化减轻处罚情形,明确具体适用标准;推进企业合规经营指南制定工作;依法拓展轻微不罚事项范围;深化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四)持续加强政府立法工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立法工作安排,聚焦落实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化高水平改革开放等重点,在法规规章立项、起草、审议等环节主动介入,加强指导和协调,高质量推进立法项目。
(五)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组织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推动完善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和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推动全面完成国家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及本市实施方案目标任务。深化运用综合执法系统,实现执法案件“一网办理”。持续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完善全市行政执法效能评估工作。
(六)持续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持续完善行政复议法实施配套制度机制。强化案前调解、案中调解、开门复议和复议调解对接,更好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诉源治理,加大行政行为合法性、合理性审查力度。加强复议队伍能力建设。深化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工作。
(七)持续提升法律服务能级。加大品牌综合型、专精型律所培育力度。进一步完善临时仲裁制度机制,不断优化相关配套服务。多措并举培育亟需紧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优化升级12348“上海法网”,整合法律援助、公证、调解等“一网通办”服务资源,提高综合服务效能。深化法律服务发展研究和法律科技应用实践探索。
(八)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持续一体化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广泛深入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巡回宣讲活动。高质量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系列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大“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育力度。加强法治文化对外传播和交流,讲好上海法治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