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海市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6-03-26)
2025年,上海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二届市委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司法行政重点任务,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
(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认真履行市委依法治市办职责,提请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起草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分工方案,并加强督办落实。研究制定进一步深化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通知,举办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处级干部培训班,启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实践巡回宣讲。汇编出版《法治上海建设新实践》,评选年度法治建设案例30篇,组织实施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16项,首次集中发布、督促推进涉外法治工作项目52个。市司法局机关通过深化运用“第一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委会学法、“司法行政大讲堂”等机制,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最新成果。
(二)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发挥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持续推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提请召开2025年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起草全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定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并统筹抓好推进落实。研究起草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五五”规划,完成“十四五”规划终期评估。组织各区参加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嘉定、松江、青浦三区和宝山区单项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示范项目。
(三)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将履职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通过召开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等方式,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政府立法、街镇行政执法事项调整、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公共法律服务、涉外法治建设等重点工作,并通过开展法治督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大重要工作落实和重大问题解决协调推进力度。
二、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为国家重大战略和全市中心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服务保障浦东高水平改革开放。围绕落实浦东引领区建设重大任务部署,推动制定《上海市浦东新区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账户业务发展若干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自贸离岸债业务发展若干规定》等2件浦东新区法规。
二是持续深化长三角区域法治协作。加强区域协同立法,会同苏浙皖三省司法行政部门签订共同编制年度区域协同立法工作计划的协议,配合出台《关于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决定》。深化行政执法协作,推进建立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协助机制。强化公共法律服务联动发展,联合签署《2025-2026年度沪苏浙皖司法厅(局)合作重点项目》,牵头推进研制长三角区域法医物证等领域司法鉴定团体标准、深化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等合作项目;牵头制定长三角区域商事调解示范规则,助力提高商事调解活动专业化、规范化、国际化水平;会同虹桥商务区管委会研究制定打造涉外法律服务高地支持政策,持续提升法务区整体能级。
三是持续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推动修改《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实施市司法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若干举措,加力推进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积极落实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对标改革,企业调查商事调解、仲裁测评点上海得分分别达到全球最优和先进水平。着力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动建成全市统一的检查事项库和对象库,全面推行“亮码”检查,企业对行政检查的认可度超99%。推动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持续依法拓展轻微不罚事项,累计对112万余件案件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减免罚款超13亿元。推动深化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工作,累计出具报告6.5万余份,可替代证明198.5万余份。
四是继续做好进博会法律服务保障。切实履行第八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法律服务保障组组长职责,牵头制定实施保障组工作方案,成立专业法律服务团,升级上新进博法律服务指南、上海营商环境宣介等“小蓝书”,推出“贸查查”进博会法律服务小程序,设立涉外法律服务中心站点,为来自7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展商提供服务218次。
(二)统筹加强依法行政制度供给
一是深入推进政府立法工作。提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市政府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推动市政府相关部门配合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出台地方性法规20件,提请市政府立、改、废政府规章44件,其中制定6件、修订16件、废止22件。持续优化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全年共68件次法规规章项目征求联系点意见,收到857条反馈意见,采纳或部分采纳187条。组织对全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评估清理。
二是持续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围绕经济、民生、城市治理、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推动制定修改《上海市发展规划条例》《上海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上海市促进邮轮经济发展若干规定》《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等地方性法规;推动制定修改《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管理办法》《上海市餐饮业大气污染防治办法》《上海市管线管理办法》《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上海市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市政府规章。
(三)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重点工作。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各项任务全面落地。优化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指导出台18件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文件。发布2024年度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出版案例汇编。进一步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经评估提请市政府收回112项街镇行政执法事项至区级执法部门。会同市委编办、市城管执法局修订进一步加强我市街道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提升街镇综合执法规范化水平。
二是持续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作用发挥。牵头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推动集中纠治涉企执法突出问题。出台市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和行政执法监督员管理办法,启动首届市级企业联系点、监督员设立和选聘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效能评估工作,首次开展行政执法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
三是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025年市、区两级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超4.7万件,同比增长22.7%,案前调解率、调解结案率分别为38.8%、31.3%,纠错449件、纠错率1.9%。完善复调对接工作机制,制定关于建立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推动全市建立143个涉企复议服务点,深化容缺受理机制。制定项目参保工伤赔付申请类、履职类行政复议类案指引。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机制,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97.5%。
(四)着力优化法律服务供给
一是有力提升专业法律服务能级。持续做强我市律师事务所品牌,更新认定品牌综合型、专精型律所20家。推进航运法律共同体建设,推动成立长江口海事司法仲裁协同服务平台,支持上海仲裁委员会发布4份涉港涉航涉水示范合同。优化航运公证服务,推动出台《航运企业专属公证服务指南》。会同市高级法院制定实施提升商事调解服务质效“1+5”系列文件,组建全国首家司法行政部门赋码登记的商事调解组织。
二是持续加力涉外法律服务攻坚。稳步推进法律服务领域先行先试改革开放措施。上海律所境外分支机构增至70家、海外服务网点增至118家。上线“上海律师护航出海涉外法律服务平台”,举办六期涉外法律服务机构与出海企业对接交流主题沙龙,护航企业走出去。开展提升临时仲裁工作能级专项行动,拓展涉外海事临时仲裁适用范围,已有多起涉外海事临时仲裁案件在沪作出裁决。推动上海仲裁委员会欧洲中心设立并启动运营,支持上海国际仲裁(香港)中心加快发展。举办第七届上海国际仲裁论坛和2025上海仲裁周。
三是有效加强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持续优化我市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热线、实体平台服务,丰富“上海法网”门户功能。深入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规范法律咨询服务市场,组织实施“公证规范优质”行动,有力破解保险理赔鉴定等难题。推动修订《上海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合理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五)持续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
深入学习贯彻法治宣传教育法,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等主题宣传活动,发布首批红色法治文化路线和系列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开展第十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推荐工作。深化“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工作,拓展司法所法治赋能基层治理成效。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全年人民调解组织受理纠纷57.2万件,调解成功率88.9%。协同深化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律所“三所联动”机制,全年累计化解矛盾纠纷超100万件。完善解纷“一件事”平台功能,全年共接收调解申请12445件,受理10095件,调解成功8920件。
同时,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一些不足,比如,法律服务供给方面,涉外法治建设力度需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工作方面,跨部门联合检查统筹协调工作需进一步加强,非现场执法支撑力度尚有不足。行政复议工作方面,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机制需持续优化,复调对接深度融合仍需持续发力。基层法治工作方面,司法所统筹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作用发挥仍需强化。我们将采取有力举措,抓紧补齐补强。
三、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理论学习、领导干部和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培训重点内容,定期开展专题学习。推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落实。
(二)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编制实施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五五”规划,完善任务分解、督办落实等机制。提请召开2026年度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统筹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要点工作落实。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部署,组织各区参加第四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三)持续加强国家重大战略和全市中心工作法治保障。支持浦东新区用足用好法规立法授权,服务保障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深化长三角区域法治协作,推动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协同立法。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做好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法治领域对标改革,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扩充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加强对经营主体依法生产经营的行政指导。
(四)不断提升政府立法工作质效。推动出台实施2026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科技成果转化、反电信网络诈骗、土地储备等方面法规规章。牵头开展法规规章常态化评估清理,组织开展政府规章评估清理。深化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优化政府立法研究基地功能。
(五)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按照司法部部署,持续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相关工作,健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长效机制。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优化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常态化、动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效能评估。
(六)持续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持续推进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建设,推动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质量。深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旁听审理、讲评交流“三合一”工作。
(七)着力提升法律服务能级。扎实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功能转型升级。系统推进法律服务“产业聚集、空间聚集、要素聚集”工作,深化上海国际法律服务中心核心承载区、虹桥国际中央法务区建设。加强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建设,推动构建系统化、精准化、数智化涉外法律服务体系。
(八)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深入宣传贯彻法治宣传教育法,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办好第三届上海法治文化节、第十届全市企业法务技能大赛,积极开展各类涉外法治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