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苏浙皖司法厅(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轮值会议召开 (2021-05-12)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书写法律服务“联合卷”,打造法治保障“共同体”,5月11至12日,沪苏浙皖司法厅(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轮值会议在江苏省南通市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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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陆卫东,江苏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浙江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马柏伟,安徽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姜明出席会议并作交流发言。沪苏浙皖司法厅(局)分管负责同志,依法治省(市)办秘书处及沪苏浙皖司法厅(局)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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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沪苏浙皖司法厅(局)以“建立长三角区域长江大保护司法行政协作机制”为主题,共同发布了《长三角区域司法行政机关共同守护长江 保障绿色发展——沪苏浙皖司法厅(局)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用法治力量守护长江母亲河共同宣言》,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长三角区域长江大保护司法行政协作方案》。

  共同宣言提出,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充分发挥沪苏浙皖三省一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深化区域合作,强化一体保护、协同治理,共同把长江长三角区域段打造成“黄金水道”上的“钻石段”,更好助力长江大保护和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协作方案明确,沪苏浙皖司法厅(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长江经济带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加快开展地方相关立法修法及立法协同工作。研究制定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的配套地方性法规规章,组织开展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长江保护法在长三角区域的顺利实施扫除制度性障碍。

  共同推动区域环境联合执法监督。推行流域污染联防联控,加强联合执法、交叉执法。推动统一环境监管执法,推动加快制定生态环境统一执法规范,统一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执法裁量基准,以“一把尺”实施严格监管。

  协同推进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融入社会治理。依托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将长江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纳入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生态文明条款,引导发动“新乡贤”等社会力量成为长江保护法“宣传员”和“监督员”,引导群众形成长江大保护的价值认同和行动自觉。

  共同加强对重点人员管理。探索建立涉破坏长江生态环境和资源犯罪的社区矫正对象跨省调查评估、外出、变更执行地办理工作机制。

  协同推进长江保护法宣贯融入公共法律服务。整合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人员积极服务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污染治理,协助推进沿江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化工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船舶污染治理和尾矿库污染治理“4+1”工程取得成效。

  联合举办长江保护法普法活动。共同将长江保护法宣传纳入“八五”普法内容,组织普法讲师团跨区域深入沿江城乡宣讲,深入阐释树立生态保护理念、推进流域休养生息、推行生态保护补偿、建立流域协调机制、强化政府管理责任等内容,同时宣传与长江保护密切相关的法规政策。

  探索开展联合法治督察和法律实施效果评估。会同相关部门开展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保障联合督察,共同探索开展关联贯通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的法律实施效果评估工作。

  大力推动“法护长江”文化建设。统筹利用长三角区域长江沿线历史遗存、名人名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资源,设置长江保护法宣传专区,将法治元素和生态保护融入长江沿线文化旅游开发,建设一批具有代表性的长江沿线法治文化示范段。

  沪苏浙皖司法厅(局)长分别围绕会议主题进行了研讨交流。

  陆卫东在交流发言中表示,长江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领域、多个部门、多个地方,必须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协同合作,形成整体合力。要在立法项目编制、法规规章清理,立法调研、论证、起草、征求意见、发布、后评估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协同,共同建立起适应长江保护需要的地方法规规章体系。要在执法业务培训交流、裁量基准统一规范、联合开展执法协调监督、法治督察、行政复议上,进一步加强合作,凝聚各方力量和智慧,形成长江保护执法监管合力。要建立畅通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学习交流、信息共享,互通有无、互相借鉴,一起推动研究解决长江保护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共享工作经验和成果,共同守护好长江母亲河。

  柳玉祥在交流发言中表示,用法治力量守护好长江母亲河,让一江清水绵延后世、惠泽人民。要着眼多方位对接,推动配套规定制定、相关法规规章等修订完善清理以及政府政策、社会规范的修订完善。要着眼多要素集成,树立最严法治观,统筹运用法治督察、执法监督等法治手段,引导社会各界全面、系统、准确实施长江保护法。要着眼多链条汇聚,深化长三角法律服务共同体、联合体融合协作,推动区域法律服务供给侧改革,最大限度统筹各地资源力量为长江大保护提供多层次、多方位的综合性法律服务。要着眼多维度融入,深化长三角区域基层依法治理合作,将长江保护要求融进社区网格治理、融入美丽乡村创建、融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构建长江大保护普法依法治理体系,筑牢长江大保护法治根基和社会根基。

  马柏伟在交流发言中表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和专业优势,奋力交出推进长三角区域长江大保护的高分答卷。要充分发挥党委法治办统筹法治建设职能优势,将长江大保护作为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加快形成推进区域长江大保护的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整体协调推进。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专业优势,聚焦《协作方案》明确的八个方面协作重点,扎实推进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守法融合协同发力,推动长三角全面协作向更深层次、更宽领域发展。要立足当下、脚踏实地,狠抓谋划部署的贯彻落实,努力推动美好蓝图结出累累硕果。

  姜明在交流发言中表示,此次轮值会议以“建立长三角区域长江大保护司法行政协作机制”为主题,充分体现了沪苏浙皖司法厅(局)的政治担当和行动自觉。要聚焦“建立统一规范的制度体系”,加强与沪苏浙政策联动和工作沟通,扎实推动政策链接。要聚焦“打破行政壁垒、提高政策协同”,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领域开展体制机制创新实践,扎实推动机制链接。要聚焦“夯实长三角地区绿色发展基础”,在长江禁渔、重污染天气、跨界水体、固废危废等方面深化联防联控联治,扎实推动生态链接。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还实地考察了南通沿江依法治理的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