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法援以法治保障助力全区复工复产 (2022-06-17)
为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保障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自6月1日起,松江区法律援助中心恢复对外开放。2022年6月1日至6月14日,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98件,接待法律咨询161人次,接答12348法律咨询热线473人次。
咨询:疫情期间,房租能减免吗?
6月7日,咨询人邵某代朋友至松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咨询。朋友(房屋权利人,出租人)将居住类房屋租赁给二房东,与二房东签订了租赁合同,同意二房东转租该房屋,但不清楚具体转租情况。至咨询时,按照出租人与二房东签订的合同,二房东应当支付其租金,但二房东称2022年4月至6月间上海突发疫情进行防疫封控,故要求减少一个月租金。问二房东的说法是否合理。为进一步了解案情,咨询人现场拨打了该朋友电话。经了解,出租人不清楚疫情期间房屋是否被租客正常使用,甚至不清楚房屋是否被转租,二房东也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租赁物的实际使用情况,包括疫情期间的使用情况。
援助律师袁丽根据咨询人陈述,给出咨询意见:双方可以尝试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就目前情况可以根据出租人与二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的约定来履行。如果二房东能够提供证据证明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则二房东提出减少租金的请求是符合规定的,关于减少的租金金额由双方协商或者由法院判决。
受理:拖欠工资,我们该怎么办?
徐某等6人为上海某化妆品有限公司员工,均签订劳动合同,分别从事安保、质检、销售、培训等工作。受疫情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受困,时常拖欠员工工资,最长拖欠时间长达10个月,严重影响徐某等人日常生活。据徐某等人陈述,因公司及老板已涉及其他诉讼,公司账户已被查封,公司老板没有与他们协商分期支付工资的意愿,遂向松江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徐某等6位员工通过提前预约,于2022年6月8日如约来到松江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拟向该公司讨要劳动报酬。中心审核徐某等6人的资料后,认为该申请属于“农民工讨薪”,符合法律援助范围,当场受理并准予法律援助,同时指派上海闻韬知策律师事务所吴慧清律师承办此案。吴律师认为上海某化妆品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规定。吴律师将通过劳动仲裁帮助6位受援人维权。
办理:胜诉了,可我还是拿不到钱?
6月9日,松江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到一通电话,曾接受过法律援助的罗某因无法获得仲裁支持的工资遂再次向中心寻求帮助。
原来,罗某于2021年6月19日入职上海某制衣公司,口头谈好薪酬等条件,但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罗某入职后公司不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经罗某多次要求发放工资未果后,2021年9月19日罗某被迫离职,公司承认欠发工资。事后罗某多次讨要工资,但公司仍不支付,甚至要罗某赔偿公司损失,并对罗某进行污蔑。松江区法律援助中心于2021年11月23日受理了罗某的法律援助申请并指派上海昌鑫律师事务所苏秀萍律师承办此案。经过苏律师的努力,仲裁最终支持了罗某的请求,即裁决上海某制衣公司向罗某支付拖欠的工资,同时全部驳回了公司14万余元的赔偿请求。
尽管当时的案件已裁决,法律援助工作已结束,但是考虑到群众需求,中心牵线搭桥为罗某联系曾帮助其办理仲裁案件的上海昌鑫律师事务所苏秀萍律师,苏律师看到罗某束手无策、一筹莫展,便在工作间隙义务帮助罗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其整理提起执行程序需要的材料,书写《强制执行申请书》等,最终帮助其向法院进行了执行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