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公证助力轻微刑事案件司法辅助工作 (2023-06-26)
公证工作作为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定纷止争功能。今年,黄浦公证处积极发挥公证职能作用,开拓创新,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成功办理了首例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资金监管公证,获得多方好评。
为了此项公证能顺利完成,黄浦公证处内部进行了多次沟通,同时通过相关单位的联络协商等等统筹协作,与区司法局和区检察院经协商沟通,达成了《关于建立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资金监管公证服务的协作备忘录(试行)》,最终确立了上述资金监管公证服务的整个流程,制订了相关文件。财务人员经过与银行的反复沟通,确定了资金监管账户转账详细的流程。接到本案的公证员方旭华此前也从未办理过相关公证,前期做了大量的工作,确保万无一失。2023年2月,犯罪嫌疑人陈某的委托代理人在区检察院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来到黄浦公证处办理赔偿保证金资金监管公证。公证员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审查了当事人的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顺利为犯罪嫌疑人陈某办理了赔偿保证金资金监管公证。事后,该资金监管公证得到了区检察院和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从本案来看,检察院为了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有效降低案件诉前羁押率,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目的,结合整个案情决定附条件不起诉,但是具体实施时碰到受害人不配合,调解不成的情况,出于公正司法、规范执法的需要,如何证明犯罪嫌疑人愿意赔偿,确有悔罪表现的具体行为就成了重中之重,这时候公证机构客观证明的属性就发挥了重要作用。赔偿保证金资金监管公证的办理一方面固定了犯罪嫌疑人愿意赔偿并且已经支付了赔偿保证金的事实,另一方面也使该笔赔偿保证金处于中立方的监管中,为该案最终圆满得到解决创造了有利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