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区调委会成功调解一起商标侵权案 (2023-08-25)

  2023年7月下旬,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发现上海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申请人”)在崇明区开设一家装潢装修店铺,该店铺门头上使用“天猫”“天猫 TMALL.COM”等文字和图形,与申请人所持有的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与申请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涉嫌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于8月14日向上海市崇明区知识产权纠 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知调委”)申请调解。

52868e8218fc372e821c7d0ddcad6a64.jpge7802f1cc137d92b56f040bd1d9b0a9e.jpg

  8月16日,上海市崇明区知识产权纠 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区法院、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督局(知识产权局)作为上海市崇明区知识产权司法协同保护中心、上海市崇明区知识产权诉讼调解中心成员单位,共同参与调解会,启动知识产权司法协同保护工作机制。通过开展审查证据、讨论案情、释法析理等工作,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被申请人承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申请人经济损失及合理维 权费用。为确保人民调解协议有效履行,区法院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代理律师表示,其团队多年来一直在全国各地进行维权,像崇明这样高效优质调解、部门协同合作化解纠 纷的工作模式还是第一次遇到,对此给予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