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法援让农民工安“薪”过年 (2026-02-12)
临近春节前夕,是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纠纷案件的高发期。自《上海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2025年12月1日施行以来,为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效能,宝山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开通“农民工欠薪维权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使他们享受到法律援助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审批和优先指派“四个优先”服务。


2025年全年宝山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农民工欠薪等劳动争议案件456件,共接待农民工劳动纠纷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为农民工群体挽回经济损失496.25万元。

“真的太感谢你们了,这笔钱我们要了二年都没结果,几乎要放弃了,是你们给了我们希望!近日,受援人农民工贾某某将一面锦旗送到宝山区法律援助中心,感谢中心工作人员和援助案件律师为其追回拖欠二年的劳动报酬。
受援人讨薪无果
2023年9月,安徽省一农民贾某某进入上海某酒店担任厨师一职,双方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贾某某月工资人民币15000元,试用期月工资8000元,试用期自入职之日起至酒店正式营业止。贾某某入职后,一直兢兢业业工作,但该酒店自2023年9月17日正式营业后,并未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每月15000元工资发放给贾某某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贾某某曾多次与酒店沟通提出缴纳社会保险要求,酒店一直不予理睬。2024年10月28日,贾某某以某酒店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为由,口头向某酒店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某酒店表示同意,并明确表示2024年10月份工资不再支付。贾某某多次沟通无果,无奈遂向宝山区法律援助机构求助。
法律援助伸援手
2024年11月,贾某某向上海市宝山区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经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了解,贾某某属于农民工,其申请的法律援助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宝山区法律援助中心立即为贾某某启动“绿色通道”,当即受理了该案,并立即指派优秀法律援助律师李律师承办该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接到指派后,援助律师第一时间与申请人取得联系,详细听取了贾某某的陈述,经进一步了解,贾某某试用期结束后,用人单位并未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每月15000元工资金额发放。故,援助律师于2024年12月向上海市宝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一要求上海某实业公司支付贾某某2023年9月6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工资差额41390元;二要求上海某实业公司支付贾某某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0月27日期间工资14000元;三要求上海某实业公司支付贾某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2500元。
本案于2025年2月20日正式开庭,用人单位收到上海市宝山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文书和开庭通知后未到期参加庭审,亦未提交答辩书。庭审中,援助律师据理力争并指出自己的观点。
处理结果和意义
最终,上海市宝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采纳了承办律师的意见,支持了贾某某的仲裁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上海某实业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申请人贾某某的工资差额41390元、工资13043.48元、经济补偿金人民币22500元,合计76933.48元。
至此本案圆满结束,贾某某向援助中心表示了感谢,法律援助帮助受援人快速拿到了劳动报酬,助力做好农民工欠薪保障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本案系典型的农民工维权追索劳动报酬案。用人单位因贾某某系进城务工农民,拒绝为贾某某缴纳社会保险。为尽快帮助受援人获得救济,援助律师听取贾某某陈述后,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迅速抓取办案关键,指导贾某某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防止了因贾某某因口头向隐名“实际控制人”提出离职而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帮助受援人避免了法律风险。庭审中,援助律师更是据理力争,紧紧围绕案件焦点进行质证和辩论,其代理意见最终获得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认可和支持,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在农民工劳动维权领域,证据不足、维权能力弱、欠薪方无财产可供执行是常见的三大难题,法律援助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特别是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司法救济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农民工拖欠工资案提供法律援助,是一项兼具救济、维权、普法、维稳和促治的多功能系统工程,它守护的是一个个家庭的希望和安宁,规范的是劳动力市场的秩序与规则,夯实的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基与法治社会的信念,法律援助为走投无路的劳动者雪中送炭,也为所有市场企业敲响警钟,最终推动着我们社会向着更加公平、更有温度、更讲法治的方向不断前进。面对复杂的案情,法律援助律师多管齐下,为农民工们构筑了一道坚实的维权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