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司法局与第八人民医院、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共同签订暂予监外执行对象病情医学诊断合作协议 (2022-11-23)
为深入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制定的《暂予监外执行规定》以及市局相关工作要求,11月17日,徐汇区司法局与上海市第八人民医院、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共同签订暂予监外执行对象病情医学诊断合作协议。第八人民医院党委书记冯云海,第八人民医院执行院长顾水明,徐汇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左静鸣,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邱燕等参加签约仪式。会议由徐汇区司法局副局长王晶主持。
签约仪式上,王晶解读了《徐汇区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对象病情医学诊断合作协议》签署背景,协议就工作流程、保密义务、安全保障、医疗费用等内容作出了详细规定。
共同签署合作协议后,三方代表就如何准确、高效地做好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医学检查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冯云海、邱燕分别从医学诊断、检察监督角度介绍了对病情医学诊断工作的理解和落实;左静鸣从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合力创新、建章立制、组织保障等方面,对病情医学诊断工作提出了具体建议,并呼吁三方以此次签约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共建共治共享”理念,探索互惠、共赢的长效合作机制,推进深度合作交流。
本次合作协议签署建立了徐汇区司法局对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专业性医学核查的工作机制,加强了监督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制度建设,提高了司法部门与专业医疗机构的协调配合度,为规范刑事执行提供了坚实保障,也是司法部门对外借智借力、提升组织诊断水平的重要探索。
下一步,徐汇区司法局将持续落实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病情复查的常态化工作,督促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做好病情复查及日常报告,确保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严格、依法、有序开展,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规范化执法水平,彰显社区矫正的法律权威、社会效果,为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平安徐汇建设,落实社会治理现代化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