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社矫局组织召开社区矫正对象审批事项听证会 (2023-12-06)

  为充分保障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宝山区社区矫正管理局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石某提出的请假外出审批听证申请,于12月5日上午组织召开听证会。本次听证会由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工作人员主持,司法所专职干部、执法大队民警、社区矫正社工,社区矫正对象石某及家属参加。

  申请人因对司法所不批准其请假外出提出听证申请。听证过程中,主持人宣读听证会纪律、程序,社区矫正对象石某就请假外出的事由、行程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理性、必要性进行了陈述。司法所按石某的现实表现、证据材料、法律适用等方面就审批情况进行了陈述。根据双方陈述、申辩和质证,经合议认为申请人申请事项不符合社区矫正法相关规定,不予批准。

  本次听证会是在市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审批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后,宝山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办理的首例听证案件。不仅在程序上保障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公正性、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