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区陈家镇司法所开展生态矫治工作 (2026-04-03)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3月13日,陈家镇司法所组织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专题集中教育活动。活动旨在通过法治教育,将“绿色理念”融入日常改造,引导社区矫正对象认清破坏生态环境的严重法律后果,从“旁观者”转变为长江大保护的“践行者”。

  司法所工作人员结合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立法背景、核心条款及法律责任。重点围绕非法捕捞、非法采砂、岸线破坏等常见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剖析,详细阐述了“十年禁渔”政策的刚性要求以及违法者需承担的刑事、民事赔偿责任。工作人员告诫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要摒弃侥幸心理,严守法律红线,不仅要自身遵纪守法,更要积极监督身边可能存在的破坏长江生态环境行为,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通过此次集中学习,社区矫正对象们深受触动,大家表示,将以此次教育为契机,深刻吸取教训,在今后矫正期间严格约束自身行为,并愿意积极参与到巡河护河、环保宣传等公益服务中去,用实际行动弥补过错,为守护母亲河贡献一份力量。下一步,陈家镇司法所将持续把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纳入常态化教育内容,探索“矫正+公益”新模式,助力辖区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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