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发布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任务与职责分工 (2022-06-17)
为进一步落实《2022年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中共黄浦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和《黄浦区人民政府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安排》,深入推进本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法治政府建设新的突破,现将有关部门、单位在2022年黄浦区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主要任务与职责分工安排如下:
一、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全方位推进机制
(一)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
全面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按照《黄浦区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全面督察与专项督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
制定《2022年黄浦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方案》,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充分发挥专题述法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开展法治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构建从党政主要负责人到全体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闭环责任体系。
(二)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
各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每年年初向区政府报告本单位上年度法治建设情况、主要成效、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并在部门网站公开报告。将全区各单位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情况纳入区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指标体系。
建立《黄浦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向区委书记专题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常委会汇报制度。
区政府向市委、市政府、区委和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本区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区政府网站公开报告。
二、加大全区中心工作法治保障力度
(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导向,发布2021年黄浦区综合营商环境白皮书与案例集,为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提供经验借鉴。
建立本区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设立基层联系点,发挥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职能作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法律服务。
举办外滩金融法律论坛、外滩法治汇等专业论坛开展相关研讨研究。
(二)加强城市更新法治保障。
依法规范和保障旧区改造和城市更新。探索留改项目法治样本,在城市更新方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城区风险管理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推动律师、公证、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全程参与城市更新,为城市更新全过程、各环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搭建司法所、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共同组成的“三位一体”调解平台。
(二)做好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工作。
成立区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工作专班,为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落实市级关于依法防疫、法律风险应对的各项要求,研究制定本区疫情防控风险应对工作方案和法律指引,指导有关部门及时稳妥应对涉疫法律问题。
对区层面和街道、居委发布的涉疫文件和通知通告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排摸,及时做好法律风险的研判和应对。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一)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
制定《黄浦区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各部门、街道进行动态调整。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宣传解读、跟踪反馈与评估机制,将生态环境、产业发展、城区建设等重大决策纳入评估范围。
(二)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
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严格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三)深化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的常态工作机制。
深化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
(四)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全面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化水平。
四、提升政府整体服务效能
(一)持续推进简政放权。
编制行政许可、当场办结、容缺办理三张“清单”,深入实施“证照分离”“一业一证”、注册便利化改革。
(二)完善一体化协同工作机制。
完善街、站“一网统管”工作机制和规范,夯实一体化协同工作平台,不断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
(三)推进“两网融合”。
依托“一网通办”“一网统管”,继续优化政府业务流程,全面提升政务服务的系统化和集成化水平。推进“两网融合”,提升智慧治理、系统治理水平,打造具有黄浦特色的城市精细化管理体系和高效能治理模式。
五、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统筹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规范、有序做好执法证件制发等工作。
(二)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
对街道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加强街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街道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
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执法文书的规范性进行评判,查纠执法不规范问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三)深化基层综合执法改革。
加强街道执法能力建设,切实增强其按照执法目录清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对街道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确保按照规定范围、依照法定程序开展行政执法活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落实《黄浦区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切实提升基层法治水平的实施意见》,加强力量配置,完善派驻管理体制,强化履职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司法所履职能力和水平。
探索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形成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操作指引。
(四)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持续推进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依法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依法打击危害市场秩序和人民权益的违法行为。
在餐厨垃圾及个人生活垃圾分类领域探索建立非现场执法,建立线上执法平台,实现管理和执法平台的互通。
探索破解居住房屋短期租赁管理和执法难点和痛点,修改完善管理办法(试行),细化措施提高可操作性。
六、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建立健全案件受理、审理、调解、工作评价指标体系等制度规范,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
(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
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和应诉能力,修订《黄浦区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和旁听审理工作规定》,将全区各部门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情况纳入区绩效考核体系。
组织开展区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通报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
(三)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强化工作保障和考核监督,深入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强化重点领域公开,继续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版块功能建设,持续深化解读回应参与。
七、着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一)统筹规划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抓好《上海市公共法律服务办法》的贯彻落实,起草本区贯彻落实文件,为加强全区层面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推进提供政策支撑。
(二)推动实体平台建设。
加快推动区、街道、居委“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提升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彰显人民城市的法治需求,把法律服务纳入居民10分钟生活圈的服务范畴,进一步统筹整合律师、公证、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全面提高供给总量和服务品质。
(三)抓好线上平台建设。
加强区公共法律服务数据资源整合,提升以12348法网为支撑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与区一网通办系统的对接融合,促进区公共法律服务向移动端便捷化方向发展,打造浦江法韵线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八、完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机制
(一)完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
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和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健全条块协同攻坚解决重大群体利益诉求问题机制,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二)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
完善信访制度体系,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深入开展律师参与信访矛盾化解,组织各街道开展《上海市人民建议征集若干规定》主题宣传活动。起草黄浦区人民建议征集相关规范性文件。
九、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
(一)建立基层依法治理共同体。
制定《黄浦区关于推动基层依法治理共同体建设的工作方案》,建立基层依法治理共同体建设,发挥法治引领、规范、保障作用,聚焦基层治理重点、难点问题,探索通过法治路径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有效破解基层依法治理中的矛盾和难题,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召开专题会议专题研究讨论基层依法治理相关工作,协调推进跨部门(单位)工作等。
(二)开展法治实践探索。
进一步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基层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基层法治建设委员会统筹协调职能,进一步贯通区、街二级法治建设领导体系和工作体系,促进法治建设工作协同高效开展,依托各街道法治建设委员会实体化运转,因地制宜开展法治实践探索。
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
(一)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提高公务员法治素养。
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
在法治工作部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轮训。
组织新提任区管干部法律知识考试。
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推广分级分类培训,提高公务员依法履职能力。
(二)深入开展“八五”普法。
实施黄浦区“八五”普法规划,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把普法融入到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的全过程。
开展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建立第三方评估制度。
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开展“12·4”第九个国家宪法日暨第34届上海市宪法宣传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