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金杨新村街道“三所联动”初见成效 (2024-02-23)
浦东新区金杨新村司法所在上级各部门关心指导下,积极落实“三所联动”工作,建立和完善了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分级分类化解机制、定期协商机制、调解员管理考核机制等。整合资源,发挥各方优势,形成合力,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依法化解、高效化解。
近期,浦东新区金杨新村司法所牵头充分发挥“三所联动”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优势,成功化解了一起因转租引起的群体性纠纷。
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将其名下公寓出租给另一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管理运营,双方的租赁合同已于2023年9月份到期,A公司欲将公寓改建故不再续租并要求承租人交还公寓楼,但B公司已将公寓分别转租给了45名租客,转租合同尚未到期。
从法律层面分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七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次承租人居住在该公寓并不具有合法性。但从情理上分析,B公司在转租时未向次承租人告知其中的风险,致使次承租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租赁合同,支付了租金和押金且未给予缓冲期及合理补偿。B公司辩称A公司未提前告知到期将不续租且将改建公寓楼的情况。几方当事人一度剑拔弩张,A公司下达搬离期限,发出断水断电通知,B公司拒绝退还租金及押金,45名租客聚集在一起要求维权。
在群体性矛盾趋于激化的情况下,“三所联动”迅速介入,要求各方派出代表共同协商解决。公安出动警力维持秩序,律师从法律层面向三方说明利害关系,调解员从情理上让三方换位思考,经过3次调解,最终达成共识,通过调解协议约定好后续补偿及搬迁等事宜,在派出所监督下顺利履行协议。“三所联动”形成合力,有效化解了这起群体性矛盾纠纷,也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