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宝山路街道“三所联动”助力矛盾化解保障“家和万事兴” (2024-04-28)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静安区宝山路街道深入推进司法所、派出所、律所“三所”联动开展工作,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依法化解、高效化解,“群防群治”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近期,在静安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支持下,宝山路街道“三所联动”成功调处了一件家庭矛盾引发的肢体冲突案件。

“面对面”梳理案情

  这天下午,宝山路司法所迎来两位调解当事人,其中一位当事人脸上还有依稀可见的伤痕,陪同当事人前来的还有派出所民警以及经区法援中心指派为申请人提供援助的律师。经陪同民警详细介绍,司法所调解员得知,脸上有伤的沈阿姨(化名)就是此次调解的申请人,另一位当事人是沈阿姨的继子吴某(化名)。

  据民警介绍,此前两人因共同居住的房子的权益分割问题产生纠纷,继子吴某认为父亲与沈阿姨的婚姻可能会影响自己将来对于房产的继承权利,多次与沈阿姨沟通房屋归属问题,沈阿姨拖延的态度让吴某心存怨念,多次沟通无果后冲动之下对沈阿姨挥起了拳头,导致沈阿姨面部受伤,经派出所验伤后鉴定为轻微伤。经派出所民警初步调解,沈阿姨提出医药费赔偿、人身伤害补偿等要求,吴某表示受经济条件限制无法赔偿相应损失,对于吴某的消极态度,民警严肃告知其法律后果,若无法达成和解,则吴某将面临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

“背对背”疏导劝解

  司法所、派出所、律所三方就调解工作达成一致意见,在事实认定上以警方调查结果为准,双方当事人也予以认可,沈阿姨理应获得法律的保护并得到合理的赔偿及补偿,通过律师向吴某进行释法,使其充分明确法律责任和利害关系。

  调解员以“背对背”的方式分别约谈了两位当事人。据沈阿姨所说,沈阿姨膝下无亲生子女,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其与吴某父亲婚后一直与吴某生活在同一屋檐下。吴某一时冲动犯下错误,沈阿姨主动提出此次调解申请,在调解员的劝说下也表示愿意给予吴某一次改过的机会,适当减少之前提出的赔偿金额。

“一对一”法治教育

  约谈吴某的过程中,律师向吴某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其行为试图侵犯他人合法继承的财产权利,且对他人的人身健康造成了实质侵害,性质严重。听完律师的讲解后吴某沉默许久,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最终表示愿意在自己能力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希望得到沈阿姨的谅解。

  经过几轮的单独有效沟通,双方最终就赔偿金额和支付方式达成了共识,同时吴某以协议条款的方式表达了悔过之意,沈阿姨也同意在收到第一笔赔偿款后出具谅解书,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

  律师与调解员深知由于双方房屋问题仍未完全解决,双方仍存在冲突的可能。对此调解员主动表态,对于房产权属争议可继续到司法所寻求帮助,愿意帮助双方寻找最终调解方案,“三所联动”也将进一步为矛盾化解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双方的情绪得到缓和,调解协议书的签订为这次冲突事件画上句号。

  本次案件是一起因财产纠纷引发的治安事件,老年人的合法权利应当得到保护,在调处中离不开各部门的通力协作。在今后的调解工作中,宝山路街道将继续发挥“三所联动”的积极作用,总结工作经验,改进工作方法,使群众的需求得到更好的解决,达到长治久安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