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发布《石化街道辖区居民委员会指定监护人工作指引》 (2024-09-12)
金山区石化街道基层法治观察员发现,一些居民区遇到了辖区居民申请指定监护的问题,但对于具体操作流程不甚清楚,使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居委会直接指定成年人监护人的权利没有得到充分利用。
基于此,从2023年11月起,石化街道在市司法局和区司法局的指导下,多次对接金山区人民法院,聚焦全区层面居委会指定监护现状,分析指定监护制度落地运行的堵点痛点。经过多次走访调研、多场座谈交流、多轮修改完善,最终制定形成了《石化街道辖区居民委员会指定监护人工作指引》,并于今年8月底召开发布会正式面向社会发布,成为全市在居委会指定监护领域的首个试点探索。
发布会上,金山区人民法院与石化街道共同签订了《指定监护人工作机制》作为《工作指引》实践落地的延伸,采取多部门协商共处的方式,妥善处置超出指引范围的指定监护特殊情形。
《工作指引》的应运而生,既是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积极作为,也是提升为民服务水平的有力手段,它从申请条件、操作流程、注意事项等多方面着手,构建形成了一个更完善、更高效、更有操作性的指定监护闭环,并特别强调充分尊重被申请人的真实意愿和被申请人近亲属的监护意见,明确通过召开近亲属座谈会、近亲属签署承诺书等形式,有力保障被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有效监督指定监护人正确行使权利。
目前,《工作指引》还在探索落地阶段,居委会开具指定监护人证明,必须注明具体的适用事项,主要目的是协助被申请人的正常生活。对于房屋、存款等大额财产处置,暂时不在该指定监护指引范围,待后期实践探索趋于成熟后,再考虑逐渐放宽。
金山区将在石化街道试点探索的基础上继续向全区推广,通过法治方式为基层治理赋能,用法治进程上的“一小步”,助推社会平安稳定的“一大步”,确保居委会指定监护制度真正在基层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