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本市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0-06-19 | 发布机构:上海市司法局

索取号 002420455M/2020-00061
文件编号 沪法宣办〔2020〕7号
产生日期 2020-06-19

市各级人民法院市级机关法宣工作部门,各区司法局: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精神,落实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工作部署,结合本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入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通过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切实推动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工作目标

    建立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长效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日常普法宣传和以案释法工作,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司法公开工作力度,努力促进全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提升,促进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水平提升

    旁听庭审活动形式

    ()法院现场旁听

    ()网上观看庭审视频

    以网上观看庭审视频为主,网上观看庭审视频以集中收看为主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同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网址:tingshen.court.gov.cn)中国普法网(网址:www.legalinfo.gov.cn)中国法律服务网(网址:

www.12348.gov.cn)上开设专区(专栏),遴选适合国家工作

人员观看的行政案件等,在平台上予以推荐发布,供各级国家机关选择安排旁听庭审活动

     工作机制

    ()建立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工作机制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建立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制定组织旁听庭审活动工作细则,制定参加旁听庭审活动计划

    ()建立旁听庭审工作固定联系机制

各级人民法院法宣工作部门与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普法依法治理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确定旁听庭审工作专门部门及联络员负责联系沟通协调组织实施旁听庭审活动,认真落实相关工作事宜

    ()建立旁听庭审工作讲评机制

    各级人民法院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联合开展应诉旁听和讲评三合一活动,确保提高旁听庭审活动质量案件庭审结束后,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根据旁听人员所在部门的工作性质和关注点,结合行政应诉工作,以适当时机和形式做好讲评各级人民法院要以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对庭审效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讲评

    责任分工

()根据上海市行政案件实施集中交叉管辖的特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普法依法治理部门负责本区域同级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工作的联系协调指导组织监督和考评

()全市各级国家机关法宣工作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和庭审排期计划,积极组织本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现场旁听庭审活动,认真落实网上观看庭审视频工作

()各级人民法院法宣工作部门牵头旁听庭审活动,根据公开的庭审排期情况,积极做好引导等庭审保障工作,以及相关旁听庭审活动的宣传报道

    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

    相关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工作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的重要形式,计入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学时学分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确保为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实现常态化制度化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保障

    ()加强监督考核

    市委依法治市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要带头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工作,将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工作情况纳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评比表彰,切实提升普法效果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建立开展旁听庭审活动考核评价工作机制,加大对本系统开展旁听庭审活动情况考核力度,切实加强对活动的检查监督,定期通报活动开展情况

    ()创新丰富活动形式

各单位和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严格落实旁听庭审计划要求,通过不同形式的旁听庭审活动,确保本单位国家工作人员每年不少于1次旁听庭审活动;要创新旁听庭审活动形式,把旁听庭审活动与法律进机关(单位),以及机关(单位)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创建工作密切结合,不断增强法治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