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党组与市司法局党委中心组联组开展党史学习并签署合作纪要 (2021-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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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市总工会与市司法局的工作交流,3月18日,市总工会党组与市司法局党委开展中心组联组学习,集体参观上海工匠馆、上海劳模风采主题展,从工匠精神、劳模精神中感悟初心使命,并签署《合作纪要》,明确今后将在立法、劳动纠纷调解等五方面加强合作,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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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莫负春指出,一直以来,工会与司法行政部门在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有着密切的交流合作。作为劳动领域的重要两方,工会与司法行政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分析情况、把握规律,有效推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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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纪要》明确,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将在继续深化“四方合作”机制建设、固化上海已有的职工法律援助合作模式、共同加强法治宣传、携手加强人才培育等做法经验基础上,着重在五方面加强合作:

进一步加强立法等重大法治保障领域的合作。市司法局在组织起草或者修改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规、规章,以及为自贸区新片区、长三角示范区等提供法治保障过程中,积极征求、听取市总工会意见建议,体现保障职工权益、建立工会组织等内容。

指导“两个中心”建立定期联系工作机制。市司法局和市总工会指导市法律援助中心和市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建立定期联系工作机制,每月定期互通工作数据、办案信息等内容。市法律援助中心加强对市职工法律援助中心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并督促各区法律援助中心同步加强工作联系。

合力推进劳动纠纷调解工作。各区司法行政部门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指导、帮助各级工会提升街镇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实体化建设,支持各区总工会依托各区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工会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工作室。两家单位共同推进在农民工集中的地区和行业、专业领域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

加强工会维护职工权益律师队伍建设。市总工会指导各级工会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会维护职工权益律师的选拔、考核和奖惩激励机制,优先选择熟悉劳动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并有志于维护职工权益的律师开展合作。司法行政部门应工会邀请参与对工会维权律师的年度业务考核,提出评议意见,帮助工会不断提升工会维护职工权益律师素养。

加强工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工会组织建设,理顺工会关系,规范工会工作,更好发挥工会组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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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陆卫东表示,联组学习成果丰硕,《合作纪要》的签署标志着市司法局与市总工会的合作达到了新高度。市司法局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的深入开展,在全系统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比学赶超的精气神;进一步加强衔接沟通和责任分工,推动合作事项落地落实,并加强经验总结,形成制度机制;进一步加强双方交流合作,从各自工作业务特点着手,找到共同点、切入点,不断深化和拓展合作领域。

莫负春强调,工会和司法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有效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要高度重视新情况、新变化下的劳动关系矛盾,因时而变、因势而变做好针对性工作。要往前走,把握工作源头,更好地发挥制度优势和增强职工主人翁意识,推动企业履行民主程序,有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往下走,在园区、商务区、街镇、企业等建立多元化解劳动关系矛盾机制;要往新里走,关注新型就业群体诉求,更多推动网上劳动争议解决;要往网上走,做到线上引导与线下实体解决问题相结合。他要求,市总工会要进一步加强与司法局的工作交流和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黄红主持会议并介绍上海工会重点工作。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一级巡视员刘卫萍介绍市司法局重点工作。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市司法局党委成员参加联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