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司法局深化改革创新,积极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 (2020-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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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要求,近年来,上海市司法局联合江苏、浙江、安徽省司法厅,围绕打造发展强劲活跃增长极的定位,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以创新、优化、协同、开放、共享为路径,深化改革、创新制度,项目化清单式推进工作落地落实,努力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聚焦政策共商,建立完善区域合作机制

统筹谋划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路线图、时间表,搭建各类协作平台载体,促进深度合作。

签署合作协议。2018年,沪苏浙皖司法厅(局)在上海签署《沪苏浙皖司法厅关于推进更高质量平安长三角法治长三角建设的合作协议》,明确四地司法厅(局)区域合作采取轮值制。明确轮值方工作职责,每年主持召开合作座谈会,牵头推进实施区域合作年度工作,包括制定计划、开展调研、会签文件、编发简报、组织督查等。

确定重点合作项目。2019年,四地司法厅(局)在上海召开构建长三角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区域协同机制座谈会,共同发布《进一步优化长三角法治化营商环境宣言》,签署《沪苏浙皖司法厅(局)2019—2020轮值年度区域合作重点项目》,深入推进法治建设、法律服务、监管执行、信息化建设和数据共享等12个合作项目。

建立联络落实制度。四地司法厅(局)建立专职联络交流和分解落实制度,专门负责研究制定和推动落实相关领域的协同发展具体任务,促进长三角司法行政系统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同步前行。

聚焦依法共治,探索跨区域立法协同路径

深化立法沟通联动,推动形成立法协作机制。以《上海市航道条例》立法为契机,专程赴苏浙皖三省就建立航道协作机制进行对接并取得高度共识,成果被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航道条例》吸收,设“长江三角洲区域协作”专章对协作内容和机制予以固化。

结合《上海市标准化条例》修订,设专章规定标准区域合作,将实践中的长三角标准化合作机制等好的经验做法予以固化完善,并作创设性规定。

2019年12月,首届长三角基层依法治理论坛在上海举行,发表《基层依法治理的长三角共识》和“长三角基层依法治理十大优秀案例”,进一步丰富内涵,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聚焦平台共建,组建示范区行政复议委员会

7月30日,四地司法厅(局)在上海共同签署《关于联合组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合作协议》和《关于联合组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行政复议委员会的意见》,示范区行政复议委员会正式成立。

示范区行政复议委员会作为咨询机制,坚持“符合改革方向与法律规定、不破行政隶属、不动机构编制、积极探索跨区域合作”原则,为四地行政复议机构提供咨询意见;除设常任委员外,从四地相关专家学者以及行政机关、人民团体、社会团体、高校和科研院所内精通法律及相关业务的人员中聘任非常任委员,数量占委员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增强复议的公正性、权威性。

聚焦资源共享,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服务要求,积极探索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建设。

深化律师领域合作。推动四地律师行业签署《长三角律师业一体化发展合作框架协议》《关于加强律师协会共联共建的合作协议》等。成立长三角律师业一体化促进委员会,设立长三角律师行业发展研究中心和长三角一体化律师行业联络办公室,开通长三角律师信息查询平台,有效促进信息共享共用。

探索公证改革创新。牵头长三角合作制公证机构探索协作办证机制,通过建立“协作办证微信群”,逐步实现长三角区域内婚姻状况、户籍档案、不动产登记、工商档案、人事档案等方面互助协查。今年3月起,上海市新虹桥公证处在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建立海外联络点,并将所建通道与长三角区域内各公证处共享。尝试突破以行政区域为公证管辖依据的传统,已形成示范区内“同城受理,异地使用”的成功案例。

打造司法鉴定共享资源库。启动“上海司法鉴定专家库”组建工作,将专家库信息在四地司法厅(局)之间共享,促进长三角在鉴定机构准入审核、案件质量评查、中长期发展规划等方面更好发挥专家的协同、集聚效应。

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与苏浙两省司法行政部门深化协作关系,建立矛盾纠纷联动调解机制和联合调解组织,共同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防范各类风险隐患,更好地将矛盾化解化早化小。

聚焦机制共创,全力打造社区矫正一体化模式

统一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标准。会同检察院召开座谈会,四省市检察院、司法厅(局)会签《沪苏浙皖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管理办法(试行)》,细化七大类请假情形,有效解决四省市请假标准不统一等“症结”,促进社区矫正对象更好回归社会。

成立社区矫正共建基地。沪苏浙三地司法厅(局)依托示范区“创新工场”平台,开展“社区矫正一体化:共享 融合 协作”主题活动。正式成立研究中心、文化教育、技能培训、心理教育等七个不同功能定位的示范区社区矫正共建基地。

建立合作共建项目。青浦、吴江、嘉善三地司法局签订《改革备忘录》,在推进示范区社区矫正基地建设、矫正师资库建设、人才合作交流、三地信息共享、矫正对象日常监管协作新模式等8个方面达成共识。

开展警务密切合作。青吴嘉三地司法局与上海政法学院警务学院就理论实务协作签订共建合作协议,四方将在开展政策研究、提供师资力量、共享课题资源、提供锻炼岗位等方面,开展广泛、紧密、深入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