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启动地方立法工作,聚焦医护人员权益保障 (2020-03-24)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医务人员是战胜疫情的中坚力量,务必高度重视对医护人员的保护、关心、爱护,从各个方面提供支持保障,使他们始终保持强大战斗力、昂扬斗志、旺盛精力,持续健康投入战胜疫情斗争。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提升医护人员权益保护的制度化、法治化水平,市司法局向市政府提出了制定市政府规章《上海市医护人员权益保障办法(暂定名)》的建议。
上述建议经市政府批准同意,近日,《上海市医护人员权益保障办法(暂定名)》立法启动会召开。
上海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法学会、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政法学院,以及市卫健委、市教委、市民政局、市医保局等单位的有关负责同志以及相关专家,共同出席。
华东政法大学党委书记郭为禄教授、上海政法学院校长刘晓红教授分别组成了专家团队,开展平行研究。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施伟东也积极表态支持立法,并派员出席立法启动会。
会议由市司法局副局长罗培新主持。
会议围绕立法的必要性达成了广泛共识,并就医护人员执业环境面临的问题及其原因、制度供给现状及不足、政府部门相关职责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探讨,初步从授益性规范、保障性规范与惩戒性规范三个维度,提出了相关立法建议。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医护人员权益保护立法具有以下重要价值和意义:
一是加强医护人员权益保护的务实举措。我国相关法律虽然对医护人员权益保护有所规定,但相关内容多为宣示性条款,较为原则,不便于操作,如能通过制定《办法》进行细化落实,将作为一项务实管用的举措,受到医护人员的广泛欢迎。
二是促进医患关系和谐的现实需要。通过制定《办法》,创新制度、机制设计,建立若干具体制度,能够从源头预防医患纠纷,减少医闹和暴力伤医事件,促进医患关系和谐。
三是推进本市健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推进本市健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一流医学中心城市,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稳定的医护人员队伍。制定《办法》,系统保护医护人员权益,有助于安医、稳医,从而推进本市健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据悉,立法起草组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快起草工作,形成草案进一步征求各方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