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5月1日起实施 (2021-04-25)

  《上海市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下称《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4月25日,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司法局党委委员、二级巡视员张祎与市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斌介绍《条例》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和相关工作基本情况以及后续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市司法局二级巡视员、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商忠强,市高院二级高级法官、立案庭庭长吴耀君在发布会上共同答记者问。


用立法固化上海坚持“枫桥经验”的有效实践

  上海历来高度重视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构建以大调解工作机制为牵引的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格局,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本市出台《关于促进本市调解组织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基本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对畅通矛盾纠纷化解渠道、构建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积累了一定经验。

  在推动“大调解”工作的同时,本市对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非诉讼争议解决机制开展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创新和实践。

  在诉调对接方面,本市陆续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探索先行调解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意见(试行)》等,形成长效化解纷制度体系;“上海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与“智慧调解平台”及全市6400多家人民调解组织以及经贸、银行、证券等行业调解组织互联互通,为当事人提供在线申请调解、在线司法确认等十多项服务,实现矛盾纠纷全流程网上多元化解。

  此次制定出台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地方性立法,是新时代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重要基础,也是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内在需要。

  通过地方立法对实践中行之有效的体制机制、经验做法予以总结、固化和提升,有利于进一步调动非诉讼解纷资源和力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通道,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平安稳定, 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条例》分为六章七十二条,章章有亮点

  一是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机制。以“人民城市”理念和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指引,以尊重当事人意愿、和解调解优先等为基本原则,以构建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为目标,对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法院检察院职责、社会参与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建设等作出规定。

  二是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明确大调解工作由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牵头推进,明确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的基本规范,并重点对社会调解组织发展、调解费用等作出规定,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工作,真正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三是推动完善仲裁体制机制。对吸引境外知名仲裁及争议解决机构在自贸区临港新片区设立业务机构,推进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建设,仲裁对外开放与合作,提升仲裁服务能力等作出规定。

  四是健全完善行政裁决与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对行政裁决的相关制度设计作进一步细化,明确行政裁决的事项范围、程序、救济等,对本市探索创新的行政复议委员会等进行制度化规定。

  五是明确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衔接机制。对调解与诉讼对接、行政争议多元调解、调解业务指导、调解协议效力确认与执行、公益诉讼、检调对接等作出明确规定。

  六是完善相关保障性制度。明确建立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社会矛盾排查预警等防范机制,并依托市、区两级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和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信息化平台,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服务;此外,还对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经费保障,调解咨询专家库建设等保障性制度作出相应规定。

  

用数据告诉你,为什么有纠纷不打官司也能解

  全市16个区全面建立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作为调解各类矛盾纠纷的枢纽型实体平台,非诉中心积极整合和引入调解、公证、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资源入驻,初步打造了“一站式”多元纠纷化解平台。2020年,全市非诉中心受理案件数量25万件,化解成功15.8万件。

  人民调解委员会遍布220个街镇6000多个村居。人民群众遇到纠纷,在家门口就能获得高质量法律服务。2020年,全市人民调解受案量为37万件,调解成功率92.8%。

  人民调解员结构不断优化。全市17742名人民调解员中,就业年龄段人数占比81.2%,达14403人;而在就业年龄段人员中,大专以上学历有12351人,占比85.8%,其中还包括296名硕士和22名博士;退休调解员中,也有相当比例的法官、检察官等高学历专业人士。

  人民调解愈发专业化。除了以往“老娘舅”比较擅长的家事邻里纠纷外,逐渐发展出医疗纠纷、消费纠纷、物业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各个门类。2020年,全市专业人民调解受案量21.8万件,调解成功率86.9%。

  “大调解”格局初步建立。司法行政部门牵头负责,26个成员单位组成的全市大调解工作机制初步建立。2020年1月至今年3月,全市大调解机制共受理各类纠纷218万余件,调解成功近153万件,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对商事、知识产权、金融等领域纠纷的调解,目前本市工商联人民调解工作室已实现16个区全覆盖,知识产权纠纷年均调解2000余件,银行、证券、期货业纠纷年均调解4000余件。

  法院系统积极推进诉调对接。通过一体化诉源治理、一站式诉调对接、一平台多元解纷工作,形成“一个平台+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窗口和司法局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入驻法院调解窗口+人民调解、专业调解、法院调解3支队伍+一系列制度规范”的“1+2+3+X”诉源治理新格局。对邻里家事、小额债务、交通事故、消费纠纷等十类案件,探索试行先行调解,2019年11月25日,上海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开通以来,当事人通过平台直接申请先行调解3.8万多件。上海法院积极搭建“市-区-街镇”三级诉调对接网络,2020年1月至今年3月,通过诉调对接成功调解各类案件8.5万件。

  下一步,市司法局和市高院将继续努力,携手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不断整合各类资源,更好地提供高水平、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类型的矛盾纠纷化解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