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赴黄浦区开展“促发展、保安全”大走访、大排查 (2022-02-18) 来源: 上海市司法局

 2月18日,上海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陆卫东赴黄浦商圈,围绕《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立法,开展“促发展、保安全”大走访、大排查。黄浦区副区长林竞君参加调研。

陆卫东一行先来到黄浦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及南京东路商圈巡回审判(调解)工作站,这里整合了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调解、消保委的行业调解,以及法院的司法调解,实现了一站式解决纠纷,消费者的维权效率大大提高。

巡回审判(调解)工作站设在一间不足十平米的小小办公室内,黄浦区法院消费及侵权团队负责人吴建波法官介绍,每周四下午法官助理都会在这里为提前预约的群众定纷止争,吴建波法官则为了消费者纠纷调解随叫随到,日常都是以电话形式加强与市场监管局、消保委的联络和沟通,疫情期间化解了多起餐饮、娱乐等消费纠纷。

“工作站虽小,解决的都是老百姓关心的大事。”陆卫东说,要加大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大调解格局的融合共建,让消费者在商圈消费遇到问题能够就地化解,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全力打响“上海购物”品牌再添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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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陆卫东一行来到新世界大丸百货大楼,参观去年刚被评为全市五星级消费维权联络点的客服中心以及商场直播间后,召开《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来自市场监管局、商务委、消保委和企业的代表不仅介绍了各自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做法、经验,反映了消费者维权工作中的难点、堵点和痛点,还纷纷为修订立法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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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消保处处长谢正豪介绍了《条例》修订的背景及草案的起草经过及主要内容,他谈到,近年来,上海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消费需求、消费结构、消费业态和消费模式等不断变化,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一系列新情况和新问题,由大数据杀熟、直播带货等引发的新型消费纠纷亟需立法规制。前期在认真调研听取多方意见基础上,目前已形成了修订草案。此次《条例》修订是上海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要求,将进一步突出规制新型消费业态和模式,进一步强化消保委等消费者组织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作用,强化政府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以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竞争力、美誉度的消费环境。

上海新丸商业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叶一帆介绍,截至2021年,新世界大丸百货共处理无需理由退货数8407件,各类投诉售后255件,做到售后接待有记录、有跟进、有反馈。但在一些定制产品的退货中,品牌方和消费者谁应承担责任,建议立法予以明确规定。

同处旅游商圈的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郭宇谈到,作为上海商业老字号企业,新世界城率先推行7天无理由退换货承诺,但目前线下7天无理由退货尚未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可以依照,建议将这一条款写入修订后的条例中,以指导商场工作,推进企业自我加压、敢于承担责任、共建良好消费环境。同时,郭宇还提出增加对恶意消费行为的约束条款。

戴森大中华区政府事务总监张媛表达了对上海优化营商环境的信心,分享了企业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探索与实践,并就智能产品退换货、开展视频工程师网上维修指导等多元化售后服务机制等发表自己的意见建议。

作为销售钟表、眼镜和照相器材的老字号品牌,上海(三联)集团有限公司在南京路商圈建有多家地标式线下门店,副总经理赵秋瑾对于消费者提出的退货、重换、保修业务,建议修订后的条例进一步明确消费者和商家应该出示哪些凭证,以减少纠纷的产生。

豫园文化商业集团党委书记、副总裁陈继东在消费者纠纷解决和商家产品合规方面也提出建议。

作为食品餐饮企业,杏花楼食品餐饮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智静表达了商家面临的职业打假、消费者非理性维权等方面的困境,希望修订后的条例能够进一步规制这一现象。

黄浦区商务委副主任项觉、黄浦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娄卫、黄浦区消保委秘书长刘峥分别就政府相关职责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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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听取各方问题和意见建议后,陆卫东表示,《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与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以及文化娱乐等方面需求息息相关,也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体现。今天面对面聆听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一线的声音,大家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具有针对性和建设性。接下来,上海市司法局将认真研究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与市市场监管局一起修改完善条例有关内容,以立法解决消费者权益保护过程中的问题与困难,为保护人民群众和商家企业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助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打造“上海购物”消费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