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组建的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开展首次案件审议 (2023-12-08)
12月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召开第52次案件审议会,审议一起涉医保领域的重大、疑难案件。这是近期经人员调整后重新组建的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开展的首次案件审议。委员们在听取案件汇报、审查证据材料、询问双方当事人,并进行充分讨论后,通过表决形成了审议意见,为相关案件审理提供重要支持。
2011年9月,上海市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精神,在全国范围内率先试点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成立了由政府部门业务专家、高校法学教授、社会知名律师等组成的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迄今为止,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共开展案件审议会议52次,审议案件75件,大大提升了行政复议的专业度和公信力。同时,委员们还积极参与行政复议重大问题研究、争议化解、课题调研、案例评选、先进选树等工作,为促进本市行政复议工作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行政复议委员会职责定位、工作开展等进行了规定。接下来,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将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为契机,在积极开展案件审议的同时,不断强化参与共性问题研究和重大事项决策能力,充分发挥“外脑”和“智库”作用,为法治政府建设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