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举办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工作同堂培训班 (2024-04-16)

  近日,上海市司法局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举办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工作同堂培训班(第一期),积极落实首届全国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工作同堂培训班精神,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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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指出,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意义,推动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全覆盖、专业化建设;要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以新《行政复议法》颁布为契机,通过依法监督支持复议机关履行复议职责,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标准,支持行政复议发挥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促进更多行政争议案件在复议阶段得以化解;要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用足用好社会调解力量多方协调、多元共治,将行政争议预防在事前、化解在萌芽;要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机制的效能,促进负责人出庭在行政争议实质性解纷和诉源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促进法治上海、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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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三级法院行政审判人员和市区两级行政复议机构复议工作人员共计150余人参加培训。此次培训还邀请了理论与实务方面的专家学者围绕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行政复议法》贯彻实施,行政协议案件审理,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等主题进行专题授课,强化履职担当能力、提高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