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084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5-27 | 发布机构:上海市司法局

索取号 002420455M/2022-00036
文件编号 沪司复函〔2022〕17号
产生日期 2022-05-27
曹文洁委员

提出的关于将柔性执法落到实处推动营商环境更加优化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概述

我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召开提案办理工作会议,认真研究提案内容。市局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提案有关建议,并提出工作要求。经充分听取市政府办公厅、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等单位意见后,形成答复意见。

二、对提案的答复

本市一直以来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近年持续采取多项有力措施,大力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水平,取得了积极成效。例如,在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方面,起草《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修订完善,对包容审慎监管做出基础性制度安排;率先推出国内首份省级轻微违法免罚清单《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对企业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并拓展至文化市场、城管、生态环境、消防、民防、规划资源、水务、气象等9个执法领域,先后出台10份免罚清单;截至2021年底,全市超过4380家企业因免罚清单受益,免罚金额超过5.38亿元(以单行法最低罚款金额计算)。在规范行政执法方面,出台《上海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及具体推行意见,对相对人权利保护、执法监督、执法人员培训等做出细化规定;不断优化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处罚裁量权行使,目前本市现行处罚裁量基准文件共110个,其中大多数文件已经过修订,有的文件已修订过4次;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每年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实施情况督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并开展优秀执法案例评选。在信息系统建设方面,按照“整体设计、试点推进、分批接入、创新应用”的步骤,开展全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建设,推进行政执法案件全过程网上办理,2021年底系统主体功能基本建成,市城管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水务局、市司法局等试点单位已使用系统开展常态化执法工作。在企业普法、指导方面,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明确行政执法单位对市场主体等的普法责任和要求,并组建“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讲团”,聚焦企业关切、高频执法事项,开展进企业、进园区等普法活动,指导企业规范经营。

结合您的建议,本市将进一步深化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探索推出更多有利于各类市场主体的有效举措,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执法善意和温度,为各类企业提供更加包容、更具活力、更有温度的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体包括:

一是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制定《关于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行政处罚的指导意见》,组织本市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市级行政机关普遍制定免罚清单,并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免罚清单制定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

二是探索出台市场监管等领域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对采用非强制性手段能够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或者社会危害较小的,明确具体情形,不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尽可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三是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和企业服务指导。一方面,结合新行政处罚法贯彻实施等,对市级部门和各区法制审核人员、执法监督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并组织市级部门、各区加强对本系统、本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另一方面,指导相关部门优化企业服务,加快成立覆盖全市的服务企业专员队伍,特别是服务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服务专员队伍,打造“铂金店小二”;并通过“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等措施,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活动,深化普法宣传,精准指导企业规范经营。

四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指导监督。研究起草本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健全完善本市市、区、街镇三级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持续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案卷评查等执法监督工作。加强执法有关制度规则、裁量基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并依托本市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依法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工作。进一步建设完善覆盖市、区、街镇三级的全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加快系统在全市执法部门的推广应用。

最后感谢您对本市行政执法工作、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您再次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上海市司法局

                                   2022525日